南公节办字〔2014〕 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银三角管会,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根据《关于江西省2014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赣府管发2014 3号)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加快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引导和带动全社会积极参与能源资源节约,今年的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定于6月8日至14日举办。现就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宣传重点
活动要围绕全国节能宣传周“携手节能低碳 共建碧水蓝天”主题,广泛传播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理念,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积极宣传公共机构在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中国和生态文明示范中的重要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节能常识,推广节能节水新技术,培养节能行为习惯,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活动安排
1、主题宣传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公共机构通过举办报告会、展览会、现场会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节能低碳、节水、节粮和资源循环利用知识。要结合实际情况,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开展废旧商品回收活动,宣传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
2、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月10日全国低碳日当天,全县公共机构同步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倡导办公人员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减少待机能耗;开展停开空调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体验活动;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以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体验能源紧缺,支持节能减排。
3、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宣传活动。莲塘镇要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情况进行宣传报道,重点宣传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有效提升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社会影响力。其他单位也要组织宣传本单位节能先进单位典型事迹,推广节约型机关、学校和医院的先进经验。
4、张贴节能宣传画。县公节办将参照省里做法,印制节能、节水、节粮宣传画向各单位发放(具体时间将在OA系统中另外通知),同时在南昌县政府网站(http://www. ncx.gov.cn/)上发布宣传画的电子文件,供各单位下载宣传。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发动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力行、踊跃参与,切实提高能源资源节约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各单位应公开本单位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及活动内容,尽量使宣传周活动安排人人知晓、个个参与。并保留相关网页截图考核备查。节能宣传周期间,请各单位将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的文字、图片等资料发送县公节办电子邮箱GJB5713421@163.com。
3、节能宣传周结束后,各单位请于6月2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县公节办电子邮箱GJB57134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