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等派出机构正式挂牌成立的公告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32号公布),为确保我区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我区新成立派出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于年10月30日挂牌,主要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和服务工作。其中,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