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南昌人注意!!
3天后,出门就不能再任性了!
下周一25日开始,
南昌将启动交通秩序大整治,
全城交警齐出动,
警察蜀黍还说:
此次大整治,
只有启动时间,
没有结束时间!
而且,所有交通违法行为一律处最上限处罚!
我市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为进一步改善我市道路交通环境,强力推进交通治乱工作,25日起市交管局在全市范围内长期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严查乱停,遮挡车牌、乱挂牌、随意变道、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注:下文中标红部分为最上限处罚)
1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包括行人闯红灯、攀爬护栏、横穿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线、不走地下通道、天桥;
处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主要包括非机动车闯红灯、走机动车道、逆行、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处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3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一、乱停车包括:违反禁停标线的停车、网格线违法停车、明令禁止的地方停车、影响交通通行的停车等违法行为;
处罚从年5月10起,南昌启用视频监控抓拍的方式,对城区重点路段车辆违法乱停放进行抓拍,抓拍时间为每日早上7时至晚上22时,停车时间超过秒,将被罚款元,但不扣分。
二、乱行驶包括:违法变道、压双黄线、逆行、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
处罚:压双黄线变道:
罚款元,记3分
机动车逆向行驶:
罚款元、扣3分
挤占应急车道:
罚款元、记6分
违规变道:
根据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被记2分的“违规变道”包括“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等两项违法行为;
被记3分的“违规变道”则包括“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及“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两项违法。
此外,根据《江西省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机动车在行驶中如果有“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违法的,可以处50元罚款;有“违反分道行驶规定的”、“不按法律、法规规定通过交叉路口的”,处元罚款。根据《办法》规定,我省车辆在行驶时一旦有“违法超车”及“乱插队”交通违法行为,或是“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均将被处元罚款。
驾驶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的,罚款元。
三、乱鸣喇叭交通违法行为在明令禁止的区域鸣放喇叭违法行为;
处罚:驾驶员在禁鸣区域违反规定,民警将对其予以元的罚款。
四、乱挂牌交通违法行为包括:无牌无证、假牌套牌、伪造变造号牌、遮挡污损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等违法行为;
处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五、酒驾、毒驾交通违法行为包括:机动车驾驶员饮酒、醉酒、毒驾违法行为;
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六、“五车”违法行为主要包括闯红灯、闯禁行路、逆行、无牌无证、违法载人、乱停、非法从事客运、非法安装遮阳伞等违法行为。
处罚:《南昌市关于加强摩托车、电动车、残疾人代步车及小型客车管理的通告》,南昌市行政区域内禁止利用摩托车、电动车、残疾人代步车从事营业性运输,禁止小型客车从事非法营运,禁止摩托车在南昌市城区通行。摩托车驾驶者违反交通禁行规定、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无证、套牌遮牌、非法改装车辆、不戴头盔、乱停乱放,由公安交管部门视不同情况依法处以暂扣、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整治过程中被查处的车辆都将按照上限处罚,对于“五车”非法营运的行为,一经查实,最高罚款0元,车辆暂扣7天。
4重点车辆违法行为
公交车:不使用公交专用道、乱变道、不按规定进站;
出租车:违法乱停、违法变道、随意上下客;
工程运输车:闯禁行、闯红灯、故意污损号牌、非法改装、未按规定喷大字号、未贴反光标识;
校车:未年检、超员、未按指定线路行驶、非专用校车接送学生;
垃圾清运清扫车:闯禁行、闯红灯、逆行、乱停、未按规定喷涂大字号、未贴反光标识;
非法救护车: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非法改装、非法改变外观标识、闯禁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处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两客一危”注销车辆、营转非车辆等违法行为等。
南昌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这几点你要注意所有交通违法一律按上限处罚据介绍,此次全市大整治行动,实行局领导包片、大队领导包区、机关民警上路,严格落实路面勤务岗位责任制,增加辅助管理力量。
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称:
1、落实高峰叠加延时勤务,实现高峰时段动态布警,平峰时段管理警力的无缝对接。
2、除阳明路二经路口、八一大道孺子路口、丰和中大道庐山南大道口、庐山南大道枫林大街路口已设置指挥岗亭外,其它大队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在有条件的路口,将至少设置一个指挥岗亭。
3、对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逆行、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管;
4、加强路段巡逻,对行人攀爬护栏、横穿马路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
今后可不能随意停车了1、在机动车违法整治方面,在禁停道路组织施划黄色禁停标线;
2、在施划了黄色禁停标线的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利用视频监控、摄像机、照相机等设备,对乱停车违法行为实行即停即拍;
3、在其他允许临时停车时间不超过秒的禁停道路,对超过秒的乱停违法进行抓拍。
4、还可采取警告、罚款、贴单、抱轮、清吊拖移等其它方式查处乱停车行为。
住宅区周边街巷夜间可停车先期在重点路口居民住宅小区、路段、重点区域加强乱停车整治,逐步辐射到其他道路。在晚间9时至第二天早上7时(节假日早上8时),对于居民住宅小区周边支路、街巷的车辆,只要不阻碍消防通道、不堵塞交通的,考虑供需矛盾,人性化管理,原则上不予处罚。
居民住宅小区周边宽6米(不含)以下的单行道不允许停放机动车;
路宽大于(含)6米小于9米的单行道可单侧停放;
路宽8米(不含)以下的双行道不允许停放;
路宽大于8米(含)小于12米的双行道可以单侧停放。
全面整治“五车六乱”据悉,此次将全面整治“五车”(摩托车、残疾人专用车、三轮四轮电瓶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六乱”(行人非机动车乱穿行、机动车乱行驶、乱停放、乱开灯、乱挂牌、乱鸣笛)以及其他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整治交通违法行为。
加大变道、压双黄线查处力度机动车违规变道随意加塞见缝插针,这种行为存在一定交通隐患,也给他人的出行带来不便。
在乱行驶整治方面:
交管部门将通过现场处罚和使用照相机、摄像机非现场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大路段违法变道、压双黄线、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同时,加大快速路的巡逻力度,对机动车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行为予以及时查处;
利用监控系统加大路口不按规定变道、压双黄线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提高路口电子警察的覆盖率。
在乱挂牌整治方面:
在主要路口设立检查点,严查机动车无牌无证、假牌套牌、伪造变造号牌、故意遮挡号牌、报废车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并严格审批发放,对本市车有违法记录未消除和外地车在本市有违法行为未消除的、报废、走私、盗抢、无手续五种情况的,一律不予发车。
对已注销或已公告强制注销、逾期未年检仍违法上路行驶的“营转非”大客车、旅游客车、危化品运输车等报废车辆所有人进行告知,对上路行驶的车辆进行路面查扣,并督促车主办理车辆注销登记及定期检验手续。
南昌最严交通整治来了!
扩散周知!
望大家都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点ZAN!
综合南昌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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