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广泛吸收人才,促进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中小学优秀教师,为规范有序地做好选调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公平、公开、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具体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范围
1、选调岗位
2、选调范围
江西省范围内公办中小学(幼)在编在岗的优秀教师(东湖区在编在岗教师不在选调范围之内)。
二、选调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具有协作精神。
2、身心健康,达到《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者体检办法》中身体健康合格的要求。
3、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即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并具有中学二级(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4、年龄要求:男教师在35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在30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县(区)级学科带头人(名师),省、市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至男教师40周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35周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小学(幼)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层次教师资格;初中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层次教师资格。
6、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县(区)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优秀教师(含县(区)级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2)县(区)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名师)、骨干教师等;(3)执教本学科课程在县(区)教学竞赛获二等奖(含)以上或省、市教学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不选调。
8、师德师风违纪者不选调。
三、选调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
年5月19——5月20日在《江南都市报》、《南昌晚报》、大江网、南昌东湖区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