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取消二手车限制迁入政策

经了解,东湖大队(含停车场)、青山湖大队、青云谱大队、经开大队、直属二大队、高新大队和湾里大队的业务窗口目前已恢复业务办理。

5月15日,从南昌市环保局获悉,即日起,除国家要求淘汰的黄标车以外,南昌市对环保检验合格的车辆不设定限制迁入措施。

  据了解,为进一步活跃南昌市二手车市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国办发〔〕13号)和江西省环境保护厅、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全面取消二手车限制迁入政策的通知》(赣环大气字〔〕12号)有关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即日起,除国家要求淘汰的黄标车(指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以外,南昌市对环保检验合格的车辆不设定限制迁入措施。此前与该通知不符的以该通知为准。

  此外,迁入南昌市的二手车经环保检验合格后予以办理转入登记。车主办理转入登记时除提交车籍档案外,还需提交车辆转出地或本市经排气检测合格的报告单(年检周期内近期的)。对环保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不予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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