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上半年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

关于年上半年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评估准入的医药机构名单公示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通知》(赣人社发[]40号)、《关于转发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洪人社发[]号)、《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赣医保[]37号)的规定,经省医疗保障局批复同意,通过医药机构自愿申请、专家综合评估,现将年上半年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评估准入的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年9月14日至年9月18日,若对公示的医药机构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电话,于9月18日前向南昌市医疗保障局反映。

监督-

纪检举报邮箱:ncrsjj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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