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南昌市象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南昌市体育局
南昌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南昌市象棋协会
三、协办单位:
南昌弈智象棋俱乐部
四、执行单位:
江西好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五、竞赛时间:
年5月1日
六、竞赛地点:
江西省工人疗养院(湖滨南路58号)
七、竞赛项目:
象棋个人赛及团体赛
八、参赛单位:
南昌市、县(区)所属高校、中学、小学、幼儿园、各象棋(棋类)俱乐部、棋院、棋校均可组队参加
九、比赛分组:
1、老年组:年12月31日前出生
2、成人男、女: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出生
3、大学生男、女:各高校在校学生
4、少年甲男、女: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出生
5、少年乙男、女: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出生
6、少年丙男、女: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出生
7、少年丁男、女: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出生
8、儿童甲男、女: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出生
9、儿童乙男、女: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出生
10、儿童丙男、女: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出生
11、儿童丁男、女: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十、比赛办法:
1、以各县(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新区文化事业发展局为单位组队参赛,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其中老年至少报3人、中青年男子至少报3人、中青年女子至少报1人、其余组别人数不限。
2、南昌市辖区内各高校、中学、小学、幼儿园、各象棋(棋类)俱乐部、棋院、棋校组队参赛,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组别人数不限。
3、同一名运动员,只允许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
十一、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版象棋竞赛规则》;
2、比赛视报名人数采用电脑编排或人工编排;
3、个人名次区分:按照竞赛规则,以赛前补充规定为准。
4、评选优秀领队、优秀教练员和优秀棋手。
十二、录取名次:
(一)个人
1、各组别分别录取前八名。
2、人数不足则减一录取。
(二)团体
1、各组别录取前三名。
2、各组别计算N人最好名次和(老年组3人、中青年组3男+1女、其余组别2男+1女),总分少者团体名次列前。人数不足则不计算团体成绩。
3、团体分如相同,则依次比较个人最好名次,直至区分。
(三)参赛队(人)数不足录取名次的,则减一录取。
(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十三、报名与报到:
1、各单位务必于年4月22日前将电子报名表(附件2)发谢芳芳收,电子邮箱: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