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办理这次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中,该院监所处严格按照高检院规定,经过了立案、审查、结案程序,全程录入了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今后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积累了有益经验
法制网首页>>首页即时滚动新闻南昌办理首例依申请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发布时间:2016-04-07 15:39 星期四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承办人向公诉部门了解案件的有关情况,查阅有关案件事实的法律文书,听取公安侦查部门、检察院侦监部门的意见,主动找郑某和管教民警进行了谈话经查得知,郑某确实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但其已羁押二年三个月责任编辑:秦晶
法制网讯 记者黄辉 通讯员徐新宇江西南昌市人民政府 董韦韦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检察院监所处根据高检院年初制定的《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办理了首例依申请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取得良好效果
郑某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犯罪,于2013年12月3日被南昌市西湖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2014年1月6日经西湖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羁押于南昌市第一看守所南昌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收到郑某提出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后,经初审决定立案审查
分享到qq空间新浪微博
承办人认为,郑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案件事实基本查清,证据已经收集固定,羁押期间表现良好,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如果继续羁押,羁押期限将超过依法可能判处的刑期,变更强制措施不会影响本案诉讼的顺利进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邢台市第十九中学的条件,遂于今年3月31日依法向南昌市中级法院发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书4月5日,南昌市中级法院根据检察建议,对郑某予以取保候审
有哪些白癜风医院白癜风有哪些表现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