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高铁南昌东站征迁事宜专题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明确为加快安置房建设,安置房建设前期工作可先由幸福渠公司负责办理。根据市旧改指挥部“调度会议纪要〔〕2号”文件精神,按照“优先选圈外建设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原则,同意将东站片区秦坊村旧改安置用地调整至谢埠东路与天祥大道以东、东站南路与纬十五路以南、东站西路以西、昌东三路以北共十个地块。南昌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青山湖区秦坊村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三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洪行审投字〔〕号)已批复项目建设规模。现南昌市幸福渠水域治理有限公司申请办理青山湖区秦坊村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三期)《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经研究,我局同意核发该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根据《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该项目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予以公告。一、用地预审意见正在办理用地预审,根据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容缺受理。二、用地规划设计条件1、用地位置:天祥大道以东、纬十路以南、东站西路以西、昌东三路以北(YH-L03、YH-L05、YH-L06、YH-A05地块)。2、用地性质:服务设施用地(YH-L03)、二类居住用地(YH-L05、YH-L06、YH-A05)。3、用地面积:约亩(其中YH-L03地块约14亩、YH-L05地块约23亩、YH-L06地块约55亩、YH-A05地块约46亩)。4、容积率:YH-L03≤1.2;YH-L05≤3.0;YH-L06≤3.0;YH-A05≤2.9。5、建筑密度:YH-L03≤30%;YH-L05≤22%;YH-L06≤22%;YH-A05≤22%。6、绿地率:H-L03≥30%;YH-L05≥35%;YH-L06≥35%;YH-A05≥35%。7、市政规划要求:(1)交通组织:禁止机动车开口方位:天祥大道、东站西路、朱桥东路、昌东三路。(2)停车位:按照《南昌市建设项目停车泊位配建标准》执行。(3)其它市政配套设施:①地块须按专项规划要求预留并无偿提供5G基站建设条件;②须满足《南昌市建设项目供配电设施设置标准》;③须按相关规定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4)生态环境要求:①须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80%;②阳台排水、屋面雨水须分管设置,阳台排水管纳入污水排水系统。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YH-L03地块为社区邻里中心用地,面积不少于平方米。按照“1+5+X”社区邻里中心配套设施标准,该地块应配建社区服务站(含党建工作站、居委会),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12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平方米,需独立占地;文体活动站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文体广场场地面积不少于平方米、小型多功能运动(球类)场场地面积不少于平方米;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生鲜便利店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配建肉菜市场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在满足以上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需求的基础上,地块内剩余建筑面积应作为社区其他公共服务设施使用。9、城市设计要求:(1)空间形态:①天际轮廓:天祥大道两侧应形成起伏变化、错落有致的天际线,塑造良好的城市道路景观形象;②建筑退让:建筑后退朱桥东路10米以上;后退东站西路、昌东三路8米以上;后退其余支路5米以上。(2)建筑风貌:①建筑风格:现代建筑风格;②建筑屋顶:高层建筑屋顶应与主体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体现建筑特色和区域天际线整体效果;③建筑色彩:建筑主基调色宜以素雅的中性色系为主,禁止大面积使用高饱和度的颜色(如红、橙、绿、蓝等);④附属设施:建筑设置室外空调机、管道,应采用隐蔽式设计,统一形式和安装位置,设置统一的遮挡设施。导向标识主体应使用搪瓷、不锈钢、石材等耐磨且便于清洁的材质。可结合公共场所中的其他要素(设施或景观)进行一体化设计。(3)地下空间:地下空间可相互连通,但应满足市政道路及管线使用功能要求。按《南昌市人民防空设施空间布局规划》要求配套相应人防设施。10、备注:本规划设计要求中未涉及的规划控制要求按《南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其他相关规范、补充规定执行。依据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凡是对以上公示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
年01月21日至年01月30日项目位置
天祥大道以东、纬十路以南、东站西路以西、昌东三路以北(YH-L03、YH-L05、YH-L06、YH-A05地块)
公示地点
市自然资源局网站、规划展示馆、项目现场
联系方式
南昌市自然资源局熊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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