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为扩大社会参与度,强化群众监督,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客观性,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我县2014年度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进行民意调查。民意调查由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通过电话访问的方式独立进行,民意调查专线号码为“0791—12340”。
希望接到省统计局民意调查中心电话访问的干部群众积极支持配合,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对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评价。
现将《2014年度上半年南昌县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予以公示。
2014年度上半年南昌县党政领导班子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
今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南昌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争当建设廉洁南昌排头兵、营造风清气正政治好生态”的目标,不断巩固和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各项任务紧密结合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工作手段和工作内容,营造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氛围,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纪律保障。今年以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继续保持高位运行、高速增长。今年1-4月,全县财政总收入和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别完成29.8亿元、18.8亿元,同比增长21.4%和16.3%。
一、落实主体责任,夯实反腐倡廉工作基础
县委、县政府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夯实反腐倡廉工作的基础,不断强化领导班子的责任主体意识、党政“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意识,形成了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的良好局面。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始终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组织召开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党风廉政会议,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通过制定符合实际的任务分解方案,切实可行的责任考核办法、严肃认真的责任追究措施,实现了管人与管事、抓业务工作与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机结合。同时,采取组织部分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职述廉,县纪委书记约谈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纪委负责人等方式,督促全县各单位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强化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细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工作方案》等责任落实制度,《县委议事规则》、《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等14项权力运行制度,《党政正职六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等10项权力监督制度,《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树一流作风、创一流效能、建一流环境集中整治》等8项作风建设制度,《推进重要工作督查办法》、《科级干部问责办法》等7项问责问效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用制度管权、管人、管钱、管工程的长效机制。
(四)支持落实三转。县委召开中心组理论专题学习会,集体学习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通知》(赣办发〔2014〕7号)的文件精神,并第一时间出台了《中共南昌县委关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通知》,明确了有关职责。县委常委会专门研究讨论了县纪委监察局退出议事协调机构有关事项,决定县纪委监察局继续承担17个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的相关工作,不再承担53个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的相关工作。
二、注重工作实效,整体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县委、县政府坚持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与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拓宽源头治腐领域,努力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全面推进具有南昌县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
(一)注重监督检查,确保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了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四大“三年强攻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强了对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村民违法建房、城乡低保对象核查、耕地保护和集约用地政策落实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加强了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注重宣传教育,营造反腐倡廉浓厚氛围。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作并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贪欲之害—南昌县党员干部腐败案件警示录》,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在县电视台开通“四风连线”,继续办好县手机报“廉政微党课”栏目,采取“案例+点评”的方式进行警示教育。同时,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了全国、全省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在节假日定期发送廉政短信温馨提醒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巩固和打造了小蓝经开区、县地税局、县烟草局、塔城乡南洲村等一批廉洁文化示范点,筑牢了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营造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三)注重源头治腐,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目前共下放事项43项,将涉及县直17个部门的95项审批和服务事项,延伸至街道、乡(镇)直接受理,全县现有583项审批项目纳入各级中心办理。深入推进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县电子政务平台自2012年11月正式上线运行以来,共发布各类信息7.5万条,总访问量269万人次,总办件量6.6万件,按时办结率达100%。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和电子监察系统,精心打造了全县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今年1-4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167宗,成交金额47.02亿元,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节约资金1.41亿元,节约率8.11 %;土地出让和产权交易增值14.11亿元,增值率达83.03%,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注重纠风治乱,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聚焦“四风”,加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中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以问题为导向,扎实开展“效能提速”行动和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等专项整治工作,保持全县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常态化、制度化。今年以来,对6名违反机关作风效能的工作人员进行效能问责,对19个单位党政正职违反规定直接分管财务情况进行纠正;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若干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3起,其中2起公车私用案件,1起大办婚丧喜庆案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违反作风效能和八项规定典型问题通过“四风问题曝光台”点名道姓曝光。继续开展了违规收送“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县廉政账户共收到领导干部主动上交拒腐“红包”35人次27.76万元。
(五)注重查办案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把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环节,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93件,初核违纪线索40件,立案50件,结案54件,处分人数56人,其中党纪处分52人,政纪处分7人,科级干部5人。注重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通过深入剖析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查找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强预防的对策和建议,不断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三、坚持以上率下,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始终坚持科学发展的执政理念,勤政为民的服务意识,廉洁务实的工作作风,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和完善了县委议事规则、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和县政府工作规则,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事项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事项,坚持由集体讨论并进行票决,在班子内部营造了民主交流、平等讨论、团结共事的良好氛围。认真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班子成员按照各自分工各负其责,和谐共事,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若干规定,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始终做到严于自律、公道正派、洁身自好、清廉自守,为全县党员干部树立了榜样。紧紧围绕解决“四风”问题,采取实打实“评”、面对面“问”、背靠背“提”、请进来“谈”、走出去“听”五位一体工作模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坚持边访边改、边查边改、即知即改,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
(三)带头践行群众路线。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带头参与“民情家访”、“五访五问”、“三联三送”等活动,下到农村基层一线,下到矛盾突出地区,下到产业发展现场,了解实际情况,解决群众难题,切实发挥了表率作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先后开展了“效能提速”、“春风惠民”、“堡垒强化”、“典型引路”四个专项行动,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
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反腐倡廉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以奋发有为、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