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刘小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研究决定:
刘小强任省教育厅副厅长,免去其南昌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
杨鹏任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级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免去其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提名江文波为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提名罗敏为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刘勇同志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年10月起计算。
免去周光华的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政府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办公室(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职务;
免去郎道先的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职务;
免去林军的省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提名免去田颖汉的省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职务;
免去王建平的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免去程小白的江西警察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罗旭彪的南昌航空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占启安的景德镇陶瓷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胡敏的南昌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殷剑的南昌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李晋明的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长职务。
上述有关人员任免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和章程办理。
年12月29日
青山湖区
南昌市青山湖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年12月31日任命:
徐永强为青山湖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代理青山湖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胡建光为青山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徐永强同志简历
徐永强,男,汉族,江西南昌县人,年1月出生,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南昌市青山湖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历任南昌市委办公厅会议处副主任科员、秘书二处副处长、厅务处处长、办公厅副主任。
胡建光同志简历
胡建光,男,汉族,江西南昌人,年12月出生,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南昌市青山湖区委常委、青山湖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青山湖区创建办主任(兼)。
历任青山湖区罗家镇镇长助理,京东镇副镇长、常务副镇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区创建办主任(兼),青山湖区委常委。
芦溪县
芦溪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年12月31日任命:
聂奇能为芦溪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代理芦溪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聂奇能同志简历
聂奇能,男,汉族,江西上栗县人,年11月出生,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芦溪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代理院长。
历任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玉山县
玉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年12月31日任命:
杜江为玉山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代理玉山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杜江同志简历
杜江,男,汉族,年12月出生,河南泌阳人,本科学历,年1月参加工作,现任玉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历任上饶市纪委副科、正科纪检员,纪检监察三室副主任,第三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副县级纪律检查员、监察员,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第三执纪监督室主任,市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主任。
赣州
经赣州市政府研究,决定:
丘红宇同志任赣州市扶贫办公室副主任;
钟友华同志任赣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列孔青山同志之前);
免去蓝文同志的赣州广播电视大学校长职务;
免去陈秀华同志的江西赣州技师学院院长职务。
郭强同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市政府研究决定,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年10月起计算。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免去欧阳忠的赣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外派监事会主席职务。
赣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赣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增补名单:
主任委员:孙黎明(女)
副主任委员:吴青(女)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任命:
林万翔同志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刘光华同志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杨坚同志的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常方平同志的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辛士俊同志的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熊程同志的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邱坚同志的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