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青山湖区招聘党建宣传员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印发的《关于推动全省党的基层阵地资源整合的试点方案》(赣宣发〔〕2号)文件精神,为每个行政村配备专职党建宣传员。经研究,决定在全区继续招聘一批农村专职党建宣传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根据全区各村党建宣传员缺额情况,共招聘22名农村专职党建宣传员,具体村岗位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由考生依次选择。
2本次招聘范围为南昌市户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等;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4、热爱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5、岗位需长期在农村一线从事党建宣传业务,工作强度大,较适合男性。为此明确进入面试人员和最后录取人员“两个名单”中男性比例不少于50%,出现男性比例少于50%情况时,则按照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男性、相应减少女性入围人员。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为农村专职党建宣传员: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因违纪违法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道德败坏,参加过邪教组织的;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7、回户籍(或原户籍)所在村大学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加2.5分计算,享受加分的考生必须回户籍(或原户籍)所在村工作,不能依据考试成绩排名选择村岗位。如出现一村多名考生加分,除最高分回村,其他考生待选岗完毕后按成绩依次选择。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加2.5分计算(具备以上两个条件可以累加)。加分坚持自愿原则,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佐证材料。
3农村专职党建宣传员上岗期间需到村工作,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行政村党组织,享受以下政策和待遇:
1、农村专职党建宣传员实行合同制,与各镇(园区)人事代理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5年,试用期3个月。
2、农村专职党建宣传员薪酬待遇参照青山湖区社区副主任薪酬待遇实行,并随着社区副主任薪酬待遇政策进行动态调整。其人事档案由人事代理机构代理保管。
3、农村专职党建宣传员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每年底联合考察,对连续工作3年(含试用期)以上、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的,可列为村“两委”班子后备人选,对考核得分排名倒数5%(即全区倒数3名)的人员每年进行末位淘汰,取消聘用合同,退出农村党建宣传员岗位。
4(一)发布信息
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统一发布招聘公告,各镇(园区)将招聘公告广泛宣传。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