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报视点不参加指定培训班取消学籍上饶县

去年年底,上饶县第二中学与南昌一所民办学校——南昌市青山湖区哈文艺术文化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哈文培训部)合作,在学校内办一个艺术生培训班,设置了播音主持、编导、摄制和影视表演四个课程类别。

  有家长投诉,随后,校方给高一高二的学生下发了一份通知书,通知中要求“确需外出培训的同学,必须递交申请到上饶县二中哈文培训部,由哈文培训部审核该校教育资格,再由家长陪同到学校办理相关离校手续(请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这也成了投诉者认为上饶县二中强制学生入读校内培训班的一个证据,事后学校对此解释称,“学籍”一事是印刷错误。目前,上饶县教育局正在对此进行调查。

上饶县第二中学下发培训通知遭质疑

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合办培训班

  日前,有学生家长投诉称,年12月,上饶县第二中学向高一、高二的学生发了一份通知,称为学生在学校里搭建一个更好的教育平台。

  通知称,学校为了发展多层次综合性的各类人才,采取注重文化、兼顾特色,多条腿走路的办学模式;同时,为避免社会中介、无证培训机构虚假宣传、收费混乱等情况在学校出现,决定与哈文艺术学校合作办学。

  通知显示:哈文艺术学校在学校科教楼室设立了培训部,并派驻专业老师在本校授课。培训时间在晚自习时段,用于学习专业知识。该培训部受学校的管理和监督,使之教学管理规范有序,且大大降低同学外出学习的费用成本。

  通知要求,有意向报名的同学需经过专业课程体验、选拔,并征得家长同意,才可进入培训部学习。“切不可擅自到社会上的无证办学机构报名学习,避免不必要的时间浪费和学校经济损失。确需外出培训的同学,必须递交申请到哈文艺术学校培训部,由哈文艺术学校培训部审核该校教育资格,再由家长陪同到学校办理相关离校(暂时离开学校学习专业课)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根据现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并没有对这种联合办学作出相应规定。正是这个通知引发了不少家长的不满。

家长质疑学校“强制培训”

  据记者获知,哈文艺术学校系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是针对传媒类艺术高考所设的传媒类培训学校;办学内容为初高中学科文化、音乐、舞蹈培训。根据哈文艺术学校培训部提供给新法制报记者的办学许可证显示:其办学期限为年1月至年1月。

  哈文艺术学校培训部根据高考艺术类招生考试的规定,在上饶县二中设置了播音主持、编导、摄制和影视表演四个类别。据哈文艺术学校培训部工作人员姜婷介绍,由于艺术类招考的文化分数要求越来越高,他们学校开始与公办学校合作,学生一般利用18时至21时的晚自习上课时间学习培训课程,培训费用在南昌总部是三年元,在上饶县第二中学是三年元,学生在高三毕业时有9个月的脱产时间,等到第二年3月份才能学习文化课。

  这项合作是哈文艺术学校主动找到上饶县二中的,该校工作人员称,他们在九江和新余都有过这样的合作。

  一位匿名家长称:“哈文艺术学校是社会培训机构,在上饶县二中开办培训班对孩子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但根据通知内容显示,学校疑似打着避免社会无证培训机构的名义,控制学生接受其他培训,有借机敛财的嫌疑。”

这位家长说:“这个通知明确要求不允许孩子‘擅自’到校外其他培训机构学习。哈文艺术学校本身就是培训机构,有什么资格去审核别的培训机构?未经同意则视为自动放弃学籍,这一做法的法律依据在哪里?这是学校变相强制学生在校内培训班参加学习。”

“‘取消学籍’是文字打印错误”

  据了解,上饶市当地媒体在年有报道称,上饶县内有所民办教育机构,大部分学校都具备一定的办学条件。

  而哈文艺术学校的总校地址在南昌,该校只是在上饶县第二中学设置一个培训部,这也是上饶县二中遭受质疑的导火索之一。

  年12月16日,上饶县第二中学对投诉内容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作出了回复称:“上饶县二中系省重点建设高中,大部分学生文化基础较差,为了给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发展平台,通过调研了解,大部分家长希望子女能留在本校,使专业和文化课学习两不误,年秋季,学校尝试与哈文艺术学校建立合作办学意向。”

  同时,学校明确:遵从意愿允许学生可以外出参加培训,但必须办理征得家长同意和学校批准的离校手续(请假),不存在强制学生培训的情况。学校在其中也不存在经济损失。

  关于其他培训机构资格需哈文审核的问题,回复中说,学校考虑到哈文系民办机构,对民办资格业务更为熟悉,委托其代为审核,以避免学生被误导进入中介或无证培训机构,该要求仅限在班主任层面,目的是促进班主任共同把关。

对于通知中要求由哈文艺术学校对其他培训机构进行审核资格、未经同意则视为自动放弃学籍的质疑,上饶县第二中学一位副校长更正说,只要经过学校和家长同意就可以到外面去报培训学校。“取消学籍”是文字打印错误。

还未与民办学校签订正式合同

  上饶县第二中学一位老师受访时称,该校是县建设重点中学,优生并不多,发展艺术生是提高本科升学率的一个做法。但是,上饶县第二中学以前没有和民办学校谈过类似这样的合作,他们现在还没有签订正式合同。

  对于上述说法,上饶县第二中学杨校长说,这种借助社会力量办学的方法,目前还是意向性交流,如果需要民办学校介入,会最终签订协议。

  杨校长称:“很多家长其实是支持的,有二三十个学生有学习意向,但是目前仅是上体验课。学生到外面去报培训班,不如学校自己引进来,因为外面的培训学校收费高,(在校内)既可以帮助学生提高文化成绩,也避免到外面吃住学习不方便。”

提到这种联合办学,杨校长认为:“社会需要综合素质人才,包括音乐艺术体育等,学校就是想把更多的学生送到更高的学府,公办学校不能去拿学生的这个钱。这些投诉是原来有一些中介培训机构,看到上饶县第二中学的这种做法,影响了他们的利益,所以投诉了我们。”

上饶县教育局将展开调查

  据了解,历经三稿审议通过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于年11月7日审议通过,将于今年9月1日实施。修正案要求:“民办学校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修改内容并未提到这种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联合办学的情况。”

  据记者了解,哈文艺术学校的这项收费并没有对外公示,主管部门事前也并不知情。

  上饶县教育局局长徐建华表示,他对此事并不知晓。上饶县以前也没有学校与民办学校联合办学的先例,上述学校未向教育局汇报,对此,教育局将进一步了解情况。

徐建华还表示,没有硬性要求规定公办学校不能与民办学校联办,如果其中存在一些教育风险或影响正常教学的因素,教育局会要求予以制止。对于强制要求学生入培训班的说法,教育局会对此展开调查。

学校不得擅自取消学生学籍

  江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孙锦明教授认为,根据《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学校没有正当理由擅自取消学生学籍,应该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责任。学生去其他培训学校,如果校方和家长同意,不必通过哈文艺术学校培训部审核允许,学校也不能擅自决定。而学校让培训机构审核其他培训机构,也欠妥当,毕竟会有利益冲突。

  孙锦明表示,教辅机构与公办学校联合办学,如果能促进高中教育多元化发展也未尝不可。因为公办教育在专业教育上普遍缺乏资源,同时生源又相对比较集中,民办教育的资源正好与之互补,但是学校不能强制学生到指定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而就选取教辅机构的角度来看,公办学校首先要明确办学定位,避免法律上可能遇到的风险;同时考虑与更有实力和有经验的培训机构合作,并对教育质量提出要求,这样也可以避免学生外出报名花费更多的时间和费用。

孙锦明称,根据《教育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目前这种联合办学的合作实际上打了法律的擦边球。一般而言,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应该对其收费进行管理,但是这个设在公办学校的培训部,如果不开税务发票,监管部门很难对其进行监督,如果是在义务教育阶段上述经营性质的培训机构是严禁开办的。

▲内容来源:新法制报(文/图记者余俊)

内容转载自







































白癜风哪里能治好
北京治疗白癜风的价格大概需要多少钱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nanchangshizx.com/ncsly/12433.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