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个层面,更反应出相关部门不仅违法,更是不懂法
一套房屋4人共有,其中一名产权所有人并不知情,房子就被拆了不仅如此,南昌西湖区有关部门对待此事的态度让人“不寒而栗”,至今没有提出处理方案面对老百姓反映的问题,高高在上,踢皮球、连材料都不公示,此行为实在是令人发指!笔者不禁想问,西湖区相关部门,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你们究竟知不知道自己哪里错了?让笔者为你们梳理一下吧:
从新闻中可以看出,西湖区在此次强拆事件中,从威胁、违法、造假等方面,相关部门的相关领导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一直存在对百姓民生问题不闻不问不处理,也属于行政不作为在此,笔者提醒南昌西湖区领导们应高度重视此事,比如谁打的威胁电话、谁弄虚南昌市高新区社保局作假伪造材料、谁指使拆迁以及里面有哪些利益链,谁牵涉进去等等问题,都应该好好查查!
近日,家住南昌市西湖区前进路的熊先生向本报讲述他家人在绳金塔特色街旧城改造一期项目中的遭遇记者调查了解到,西湖区动迁部门在未与所有产权人协商一致情况下,通过电话威胁、材料造假、暗箱操作、政务不公开等方式,就将一处住宅强制拆除,引发纠纷(来源:10月13日中国江西网-信息日报)
四是政务不透明、材料不公示当记者提出查看《房屋收购协议》和龚建平签的承诺书时,西湖区绳金塔商业特色街区管理委员会解释竟然是资料已经全部移交了,无法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早有明确,对于政府筹划或正准备进行的各项工作,任何公民都可以通过特定途径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进行查询、监督相关部门把材料藏着掖着,不仅违法了,更看出了其心虚的一面
一是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早在2011年国家就颁发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实施房屋征收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2014年5月,绳金塔特色街旧城改造一期项目启动后,绳金塔街办和建设指挥部的人确实多次找户主商量,但在商量未果的情况下,就采取了违法行为,在没有得到当事人签字《房屋收购协议书》时,就把房子拆了西湖区的这种行为到底还有没有法纪意识?
三是材料造假,代签问题面对记者的追问,西湖区绳金塔商业特色街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郭先生称,“《房屋收购协议》上四名产权所有人的签字都有,是符合程序的龚君后来给我们反映称,《房屋收购协议》上她的名字是其叔叔龚建平代签南昌市子固路社保局的我们也很纳闷,便让龚建平签订了一份承诺书给我们,并给龚君一定的现金弥补”这个解释相当勉强,到底是不是代签,在现场签字的时候,怎么可能不知道?一个人签三个人的名字,怎么可能不糊涂?恐怕是为了赶进度,已经商量好的材料造假吧!
二是断水断电,电话威胁2014年5月,龚君的店铺被断了水电,有人强迫她搬出店铺龚君坚持不肯离店,后来她和丈夫都遭到不明身份人员电话威胁和教训水电是公民在缴纳费用后,应该享受的使用权利通过恐吓威胁的方式,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法律明确规定,通过发送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应该处以拘留对于威胁,相信通过公安等相关部门查下当时的电话记录,就很容易找出当时谁在南昌市社保局电话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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