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1月28日14时30分,西湖区环境保护局主要领导、监察大队、法规科、污防科负责人对南昌市洪城加油站主要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落实国家和省《水污染防治行动工作计划》进展情况。
约谈提出:按照南昌市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开展加油站地下油罐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你单位未按规定更新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的工作及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条款。
约谈要求:南昌市洪城加油站制定整改方案报送西湖区环境保护局,并于年12月底完成双层罐及防渗池设置的工作。
约谈会上,南昌市洪城加油站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表示接受约谈、正视问题、全面整改,按照时间节点确保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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