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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资讯
夏日特辑21thMay温度开始回升,明媚的阳光好像把上个冬天疫情的阴霾渐渐拨开。
生活逐渐回到正轨,却仍让我们关心周边发生的事...
今日资讯看点1新增本土病例1例,为湖北来沪确诊病例2别抢头盔了!公安部发文!3退钱!南昌一学校刚刚明确1▉新增本土病例1例,为湖北来沪确诊病例
5月20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2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1例(在广东),本土病例1例(在上海);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1例,为境外输入病例(在上海)。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5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人,重症病例减少1例。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43例(含重症病例2例),现有疑似病例7例。累计确诊病例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例,无死亡病例。
上海市卫健委通报:
20日新增1例湖北来沪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该确诊病例为湖北武汉籍,常住湖北省武汉市。5月8日曾在当地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5月11日陪同其丈夫来沪就医。5月18日,因需住院陪护,接诊医疗机构对其进行采样,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即被医疗机构隔离留观。据调查,该病例外出时佩戴口罩。5月19日,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5月20日0时许,作为疑似病例上报国家传染病网络报告系统。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确诊病例涉及区域和场所的情况如下:
闵行区:上海虹桥火车站。
黄浦区:7天酒店(西藏南路店)、庄园果业(瞿溪路店)、正大优鲜便利店(西藏南路店)、华联超市(新凌店)、井京护肤造型。
来源:央视新闻
2▉别抢头盔了!公安部发文!
前两天,头盔涨价风波闹得沸沸扬扬,而就在今天下午,最新消息传来: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文,文中明确,6月1日起,“一盔一带”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
同时,对于部分企业和平台销售的安全头盔价格暴涨问题,公安部高度重视。
全文如下:
为有效保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生命安全,减少交通事故死亡,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行动以来,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坚持宣传引导先行、行业示范引领,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群众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的意识明显增强。
随着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需求集中释放,部分企业和平台销售的安全头盔价格暴涨。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主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系沟通,并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查价格违法行为,斩断哄抬头盔价格的违法链条。
公安部要求,各地要稳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
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帮助群众配备安全头盔,提示有头盔的群众自觉佩戴头盔,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实施依法查纠的时间,并注重人性化执法、理性执法、柔性执法,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公安部提示广大驾驶人、乘车人,安全头盔、安全带能在关键时刻保护您免受致命伤害,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主动系好安全带。
同时提醒安全头盔生产、销售企业,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不做侵害群众利益的事,不做扰乱市场秩序的事,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企业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那么,对于“一盔一带”到底如何处罚呢?此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也已明确过,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1、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记2分,罚款50元。
2、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
3、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
4、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
5、对于电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头盔的,公安交警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在6月1日启动电子警察抓拍前,公安交警将采用现场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3▉退钱!南昌一学校刚刚明确
随着学生陆续返校,学校收费问题备受广大学生和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