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57号)的要求,6月5日,东湖区卫计执法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开展对辖区内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督导。
此次医院、私人门诊部、乡镇卫生院共6家医疗机构,检查组重点围绕医疗机构对本机构依法执业、规范服务、服务质量和安全、行风建设等自我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医疗机构执业资质情况,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执业资质情况,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医疗机构医疗广告宣传有无违法行为等内容进行了督导,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并督促其进行整改。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医疗市场执业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做好辖区居民的健康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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