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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蓝字| 二、项目概况:标的1、红谷滩新区红谷天地商城3#、4#、5#、6#号第一街区办公综合楼E室,建筑面积:.31㎡,《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洪房权证红谷滩新区字第1496216号,规划用途:非住宅,所在楼层/总层数:1/5。《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洪土国用登红2第D号,地类用途: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年7月23日,分摊面积:34.12㎡。挂牌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目前处于空置状态;标的2、红谷滩新区红谷天地商城3#、4#、5#、6#号第一街区办公综合楼E室,建筑面积:.01㎡,《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洪房权证红谷滩新区字第1449733号,规划用途:非住宅,所在楼层/总层数:2/5。《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洪土国用登红0第号,地类用途: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年7月23日,分摊面积:.6㎡。挂牌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重要信息披露
一、重大事项揭示1.标的所有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如需,从交易中心或转让方处)查询深圳市国策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公司出具的深国策估字FJX[]06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及深圳市国房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公司出具的深国房评字第20011150号《房地产估价报告》。2.挂牌项目按实际现状转让。二、与竞买有关的揭示1.关于保证金有关事项的提示与约定报名竞买,须按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或本单位,下同)在银行的帐户(要求同名)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从系统“保证金缴纳银行”列表中选取;账号:报名后系统会动态生成,具体账号见系统“保证金”栏目)。竞买本项目标的应缴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为:详见项目概况。交易完成后,保证金遵循原渠道退回的原则,具体为:①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会在交易结束后按交易中心保证金退付流程五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②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竞得人按交易条款的约定向转让方支付完相应款项,并缴清产权交易佣金、拍卖佣金后,由转让方向交易中心出具退还的书面意见后,交易中心按退付流程办理退款。2.关于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的特别提示:①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②报名人支付交易保证金时,务必按系统提示向开户名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指定账号转账支付,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不会使用其他开户名。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③建议报名人在手机收到交易保证金支付提示短信后登录交易系统查看并核对交易系统中的“系统提示信息”栏,确认一致后再行支付。④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照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交易保证金只能在报名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3.关于优先权及其行使的约定:无
受让方资格条件
1.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可以报名申请此项目。2.竞买资格:竞买人的竞买资格由交易系统判定。竞买资格的取得方式为:竞买人报名后,应按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交易保证金到达系统指定账户、并在保证金查询页面同步保证金数据、确认保证金按要求到账后,系统将予确认其取得竞买资格,否则竞买人无法获取竞买资格;对受让方需要具备的资格有实质性要求的,报名人还需按要求提交规定的交易文件并经审查符合后才能取得竞买资格。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在拍卖文件规定的拍卖时间未参加拍卖会,视为放弃购买。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1.报名竞买,即视为知悉项目标的详细情况、信息披露的全部内容以及交易相关规则、约定,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房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不因房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并接受全部交易条件。2.竞买人应于交易前到实地进行踏勘、自行测量。实际面积与本信息披露的面积可能存在差异,但不影响成交结果以及各项费用的收取。最终以过户时国土、房管部门核测、登记面积为准。转让方及中介机构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3、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所属行政区划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自行了解,确认是否完全符合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要求。如因不符合相关购房政策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因此产生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4.受让方自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不按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者视为违约,转让方可以没收其交易保证金,解除合同,并可另行转让标的;因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仍有权追偿。5.成交后,受让方需自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权证变更过程中涉及的一切手续以及办证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协助提供相关文件资料。6.价款支付:受让方须于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价款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转让方向交易中心出具退还的书面意见后,由交易中心按退付流程、原渠道退还给受让方。同时,交易保证金在退还受让方后,则从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价款中划分等同于本项目交易保证金数额的价款作为本项目交易保证金,受让方需在收到交易中心退还的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将该笔款项全额支付给转让方。转让方在收齐全部成交价款后,再按挂牌约定履行后续配合义务。7.标的交接日之前(含交接当日)的所有物业管理、水电、煤气、电话、网络等费用由转让方全部承担;标的交接日之后的所有物业管理、水电、煤气、电话、网络等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8.交易相关税费承担的约定(1)在办理标的土地、房屋权证登记、过户、变更等手续过程中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2)产权交易佣金按成交价的2%计算(含产权交易手续费),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自成交后三日内支付至南昌一通产权经纪有限公司。(3)拍卖佣金按成交价的4%计算,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自成交后三日内支付至江西国信拍卖有限公司。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关于交易方式的约定:本项目采用中拍平台网络与现场同步的拍卖方式进行交易。报名提示:1.有意向的竞买人请登录“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栏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