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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1号)和《南昌大学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的要求,为适应高水平创新型拔尖人才培养需要,扩大导师招生自主权,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院将充分发挥导师专家组的作用,采取多样化的考查方式全面考查。突出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选拔综合素质优秀、创新能力突出的博士研究生。
二、组织机构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选拔工作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要求,负责制定学院选拔“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包括制定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审核办法、申请程序等。
(二)监督小组
负责招生过程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受理考生的举报事宜。
(三)申请材料评议小组
申请材料评议小组由3名以上博士生导师组成,负责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议。
(四)学科综合考核小组(具体人员名单略)
学院综合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含招生导师)组成,负责对考生的学科背景、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外语水平等进行全面考核。
三、招生导师及招生名额
招生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名称
博士生导师排序
招生
名额
Z4
区域与产业经济管理
朱虹
刘耀彬
彭迪云
李建强
曾志雄
姚成胜
5
四、招生对象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对象:
(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科院研究所或所学专业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的结果为B类及以上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含应届)、获得国(境)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者。
(二)学位授予单位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近三年内须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不含共同第一作者,下同)在SCI、SSCI、CSCD-C、CSSCI源刊上发表至少一篇与所学专业相符的学术论文(含录用通知);
(三)硕士阶段所学专业(或学科)为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统计学,或金融硕士、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业工程、国际商务。
获得国家级科研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研奖励(排名前二位),可作为申请的优先条件。
五、报考条件
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体检规定;
(三)英语成绩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托福≥80分或雅思≥6分或PETS5≥60分或CET6≥45分或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过学士以上学位者;
(四)硕士学习期间课程成绩优良,掌握了良好的专业基础知识;
(五)有硕士导师和所报考导师的推荐意见;
(六)申请者培养方式限定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
六、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