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航空大学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联合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实施方案》(赣教高字〔〕7号)和《关于做好全省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8号)通知要求,我校年继续开展专升本招生工作。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一)江西省高校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二)年以后退役,取得江西省高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的退役士兵或取得外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的江西户籍退役士兵。
二、报考条件
(一)普通考生报考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
3.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高职(专科)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但报考前已解除处分的;
4.年7月底前可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二)专项考生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获奖学生:①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资格,中国技能大赛一类赛前十名,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的;②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排位前五)、国家级银奖(排位前三)、省级金奖(排位前三)的;③获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并参加国家级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国际级比赛获得前六名的。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江西省高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3.退役士兵:年以后退役且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江西省户籍退役士兵或江西省高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的退役士兵。
三、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学费标准
(一)江西省启动“未来工匠培育计划”,从国家级、省级技能竞赛工科类赛项获奖学生中遴选优秀高职(专科)毕业生进入我校校本部就读,具体报考条件、遴选办法详见《年江西省“未来工匠培育计划”(航空强省班)招生简章》。
(二)我校与五所高等职业院校联合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以下简称联合培养专升本),招生计划共计人。
表1.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学费
序号
专业
代码
本科专业
名称
联合培养
高职院校
招生
计划
普通考生招生计划
专项考生招生计划
学费标准(元/年)
退役士兵
获奖
学生
建档贫困生
1
社会工作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
80
5
5
10
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10
10
20
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80
5
5
10
4
通信工程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8
8
16
5
物联网工程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
10
10
20
6
物联网工程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8
8
16
7
市场营销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
10
10
20
8
公共事业管理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
80
5
5
10
9
电子商务
江西工程职业学院
10
10
20
注:1.如某专业普通考生招生计划满额而专项考生招生计划未完成,则将专项缺额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进行录取。
2.除学费外,专升本学生每年还须缴纳住宿费、书本费等,按各高等职业院校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网上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年4月6日9:00-年4月9日17:00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