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通行范围
通告
摘要
为充分利用我市路网资源,缓解我市经开区的交通压力,保障该区域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的规定,现就增加货运机动车禁行范围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区域
一、每日7时至20时,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运机动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在以下区域和道路通行:
志敏大道的昌西大道口至庐山中大道口段庐山中大道的志敏大道口至双港东大街口段(含)双港东大街的庐山中大道口至经开大道口段(含)双港南路的双港东大街口至丰和北大道口段(含)丰和北大道的双港南路口至孔目湖大街口段(含)孔目湖大街的丰和北大道口至庐山南大道口段庐山南大道的孔目湖大街口至松鹤路口段(含)松鹤路、黄家湖东路、黄家湖西路的广兰大道口至海棠南路口段海棠南路(含)、海棠北路(含)青岚大道的海棠北路口至昌西大道口段(含)昌西大道的青岚大道口至志敏大道口段合围区域内通行;枫生快速路(不含)。
02/实施时间
二、本通告自年11月1日起施行。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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