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假太监戴绿帽子而丧命的唐朝皇帝史上真

被假太监戴绿帽子因此而丧命的唐朝皇帝是谁?

  李湛(年-年),唐朝皇帝。唐穆宗长子。他是唐朝第十三位皇帝(去武则天以外,年—年在位),在位3年,享年18岁。即位后,奢侈荒淫。沉迷蹴踘(马球),喜欢半夜在宫中捉狐狸(打夜狐)。宦官王守澄把持朝政,勾结权臣李逢吉,排斥异己,败坏纲纪。导致官府工匠突起暴动攻入宫廷的事件。后为宦官刘克明等人杀害,死后庙号敬宗,谥号睿武昭愍孝皇帝。

  太监是一个门槛很高的职业,没有一定的奉献精神是不能胜任的。在古代的皇宫里,为了保证皇室血统的纯正,太监入宫前一般都要经过严格的防伪认证,弄虚作假十分困难。不过,这是一般情况,虽然占据了中国历史的大部分,但并不是全部。占据剩余很少部分的二般情况下,太监进宫时弄虚作假就变得相当容易。譬如在唐朝中后期,太监势力过于膨胀,造成尾大不掉的局面。皇帝们对他们恨得要命,也怕得要命,对太监的有效管理就更谈不上了。尤其是在唐敬宗、唐文宗时期,很多身体健全的人未经“验收”,就冒充太监混进了宫里,在天子眼皮底下混吃混喝、大行违法之事。其中个别胆大者还打起了皇帝女人的主意,给皇帝大人戴绿帽子。而本文的主人公唐敬宗李湛就是因为一顶绿帽子而丧命的。

  古代人结婚一般比较早,李湛来到世上的时候,他爹遂王李宥(后来的唐穆宗李恒)才十四岁,也就青春期刚起步的样子。见到这个小生命降生,李宥非常有成就感,第一时间通知了爹妈。言外之意就是:我是个男人了,可以当皇帝了!宪宗李纯知道后,也很高兴,亲自捉刀给这个小孙子起名字——湛。李湛是个很邪气的人。唐朝中期之后的皇帝有改名字的传统,一般他们出生时有一个名,登基之后马上改成另外一个名,个别的临死前还有一个名字(比如唐武宗李炎)。李湛属于异类,他出生的时候叫李湛,到死的时候还叫李湛,算是破坏了唐朝的“潜规则”。

  身体可以早熟,但是心理不经过一定的历练却无法早熟。李宥本身还是半大的孩子,让他有模有样地教育儿子,是不可能的。他本人正值青春鼎盛,十四五岁正是荷尔蒙分泌旺盛的时期,不抓紧时间多生一两个子女,对不起自己的皇子身份。而且他本人生性贪玩,斗猫斗狗斗蛐蛐样样精通,总是想着法子享受生活,唯独不想着自己还有个儿子。李湛就这样被爹放羊了,整天被一帮不干正事、专干歪事的太监们围着团团转,生活那真叫个自在。

  这个时候的唐朝政局有些微妙。自安史之乱开始膨胀的宦官和藩政两股势力在宪宗的铁腕治理下,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如果宪宗及其继任者能够再接再厉,唐朝再来个贞观之治不是不可能。但是,因为一个偶然的事件,这个可能被改变了。就在李湛出生后两年,他的大伯父太子李宁死了,享年十九岁。太子的废立从来都是引发朝臣斗争最好的药引,这一次也不例外。李宥排行老三,前面还有个老二澧王李恽,这两人是仅有的太子候选人。当时,宫里的宦官、朝廷的大臣、宪宗的老婆三股势力纷纷卷入二人的竞选中,使得选情异常激烈。其实就智商、人品、学识等多项指标相比,李恽比起李宥要稍微突出一点,当选后没准能把宪宗一手创立的“元和中兴”延续下去。但是,事情坏就坏在宪宗的一个怪癖上。宪宗大概出于阻止后宫干政的目的,一辈子都没有册立皇后,偌大的皇宫、成千的美女,也只有一个女人被封为妃子,此人就是李宥的生母郭妃(名将郭子仪的孙女)。由此造成无人能看出宪宗最宠爱的人是谁,让后宫之中谁都不敢妄自尊大,伸手揽权。在这种情况下,李恽生母的身份就相对郭妃矮了一大截。一些宦官和大臣们看重这一点,就赶忙联名推荐李宥,天花乱坠的话说了一大堆。

  这时的宪宗李纯正忙于炼丹求仙,想着某天背后长出两只翅膀,扑腾两下飞上天。丹药富含多种金、银、汞等多种重金属及有毒元素,长期服用之后,造成宪宗脾气大变,喜怒无常,对事情判断没有以前那么英明。他听到候选人李宥一方阵营的嗓门大了点,竞选广告精彩了一些,就一时糊涂,做了此生最糊涂的决定。元和七年(公元八一二年),李宥正才脱掉遂王的小斗笠,戴上了大唐太子的大檐帽,风风光光搬进东宫住了(此后改名李恒)。老子吃肉,儿子喝汤,李湛也跟着当上了鄂王,正式享受国家财政津贴。

  李湛的钱包鼓了,房子大了,身边的太监多了,玩得也就更起劲儿了。这一点,他倒是很虚心地向父亲学习。他爹翘课,他也翘课,他爹看马球,他也看马球,他爹戏宫女,他就和宫女做游戏……总之,他爹一身的缺点都被原封不动地拷贝走。而他爹这时虽然已经是成年人了,懂得为父之道了,但是总觉得自己头上的大檐帽是偷来的,没准哪天就被老哥李恽抢去玩了。李恒整天如履薄冰,和身边的太监王守澄等人商量怎么保住饭碗,对于几个儿子,包括李湛,依旧采取放羊的态度。至于李湛那位跟仙丹死磕的爷爷宪宗,就更没时间答理他了。

  小孩子没人管,就会养成任性、放纵、不羁的性格,这种秉性的人当丐帮帮主也许没问题,但是当皇帝就非常有问题了。因为丐帮的终极目标无非是混一顿饱饭吃,敢于随性才能吃到饭,而皇帝的终极目标则是要做国家的CEO,让千千万万的人天天吃到饱饭。前者是简单的能力问题,后者则是复杂的能力加态度问题。李湛的态度已经被腐蚀了,那么他的能力如何呢?答案是很差。能力需要学习,唐太宗、唐玄宗都是从小学习刻苦的好孩子,两人后来除了是合格的政治家,还是优秀的书法家、舞蹈家、诗人等等。相反,李湛对书本有种天生的仇恨感,属于一看书就呕吐的类型。

四岁时,他身边就有了一大堆的师傅,到后来做了太子,太子太傅、太子侍读更是里三层,外三层,个个肚子里都装了《论语》、《尚书》等等的海量学识等着倒给他。李湛的态度很一贯,就是翘课,不是一天一天地翘,而是整月整月地翘,优秀教师韦处厚、崔郾等人整天像带鱼一样被晾在那里。其中,崔郾格外负责一点。他在当任翰林侍讲学士期间,连续半年都没给李湛上过一堂课,却被莫名其妙地提拔为负责草拟圣旨的中书舍人。崔郾觉得心里有愧,就跑去对李湛说自己没干活,却白拿工资,实在过意不去,您还是免了我的官吧。李湛也觉得不好意思,就赶紧说自己太忙了,实在没时间听课呀,哪天有空一定去听。崔郾一听有门儿,就啰里啰唆又说了一大堆,吓得李湛赶紧临时增发一大笔奖金,打发他走了。事后,崔郾连夜把《六经》浓缩了一下,摘出一些最精彩的篇章抄成小册子,送给“日理万机”的李湛当课间餐。估计李湛这个翘课大王哪天拉肚子,一定是把老先生的心血当手纸用了。

 李湛一天天在变草包,宪宗却在一天天找死。晚年的李纯动不动就拿身边的人出气,好多太监的屁股都挨过板子,有时火气上来,还要砍人脑袋,搞得宫里人人自危。郭妃看到这种情绪可以利用,就偷偷去找王守澄等人商量夺权,提前让儿子上台。元和十五年(公元八二○年)正月,大太监陈弘志和王守澄经过精心密谋,在中和殿毒死了宪宗。然后,他们又联合宦官马进潭、刘承偕、韦元素等人拥立太子李恒登基,是为唐穆宗。老二澧王李恽和自己的铁杆粉丝吐突承璀还想赌一把,和李恒争抢皇位。王守澄等人人多势众,抢先出手包围了二人,然后一起砍掉脑袋给宪宗做祭品。

  李恒大概是个没心没肺的人,明知杀父仇人是谁,就是不报仇,反而大肆封赏陈弘志和王守澄等人,让宪宗一朝被打压下去的宦官势力又开始抬头。所以,穆宗一朝又基本成了太监的天下。而李恒本人也乐于把朝政交给宦官,自己则可以抽身享清闲。从前没当上皇帝前,他还只是偷偷摸摸地放纵,如今当了皇帝,终于可以正大光明地享乐了。据记载,继位大典刚刚结束,他就跑去看大戏了,“盛陈倡优杂戏于门内而观”。当时还在宪宗大丧期间,他就这样明目张胆地搞娱乐,着实让大臣们吃了一惊。

  这时的李恒除李湛外,另外又生了李涵、李凑、李溶、李渥四个儿子,一家可谓人丁兴旺。对五个儿子,他采取了统一的态度——放羊,纯粹属于只管生、不管养的白眼狼类型。而且,他本人既不立皇后,也不封太子,专心致志把有限的时间投入到无限的吃喝玩乐中去,由此造成了一个十分尴尬的政治现象——国无储君。满朝的文武大臣都十分想知道下一任皇帝是谁,尤其是在李恒的一次中风过后,这种欲求愈发的强烈。万一哪天您老不打声招呼就驾崩了,太监们不是又要和我等为难吗?李恒总觉得自己可以长生不老,开始对这事根本不操心。后来被中书、门下、翰林院等几个部门逼急了,他才在几个儿子里挑了一番,最后选中了跟自己一样不学无术的大儿子李湛,同时册封其生母为妃。

  事实证明,这一个彻头彻尾的错误决定。在五个兄弟中,其他人虽然也处于放羊状态,但是他们好歹还看点书,认得几箩筐的字。李湛小朋友则是标准的文盲,属于学习最差、知识最贫、脑子最笨、四肢最懒的一个。他身边除了猫猫狗狗,就是刘克明这样的假太监、真小人。刘克明是太监刘光的养子,年龄和李湛相仿。此人进宫时,因为刘光的面子,没有经过检查,就当上了太监。实际上,他身上的零件和李湛一样,全乎着呢。后来他被送去伺候李湛,李湛喜欢踢球、摔跤,经常和身边的小太监玩得头破血流。刘克明投其所好,苦练足球,终于练成了“足球先生”。李湛很是喜欢,就把他当成自己最好的玩伴、最信任的心腹。不过李湛没想到,几年后正是这个铁哥们儿要了他的小命。

  对于儿子的所作所为,李恒自然是心知肚明的,可是他实在是太忙了。坐上皇位那天就在忙,忙了四年,身体上的各个零件都衰竭了。长庆四年(公元八二四年)正月,李恒终于玩死在了床上,享年三十岁。大臣们遵照遗诏,准备拥立李湛同学在灵柩前继位。可是,当这帮人拿着圣旨来到太子东宫时,却想去集体跳河了,因为李湛同学失踪了。宰相李逢吉、国舅郭钊等人急得团团转,一问宫女才知道,李湛同学因为平时太贪玩,东宫就跟他的旅店一样,想起来的时候才回来住两天,平时都是逮哪儿睡哪儿,比神仙还难找。李逢吉没办法,只好打发人满世界找这位小祖宗。当他们在西偏殿附近找到的时候,李湛同学正在和刘克明等人踢球呢。众人喊了半天,李湛就像没听见一样,继续踢着脚下的皮球。郭钊只好打发一个太监上前告诉他:你爹死了,轮你当老大了。李湛眼一瞪,等老大踢完球再说。小太监又赶紧说:您舅姥爷郭钊来了!一听舅姥爷的名号,李湛才悻悻地走了。有唐一代,能做到视皇位如粪土的大概也就李湛同学一人了。

  在众臣的簇拥下,李湛不情愿地接过了唐王朝的重担。由于亲爹对自己长期放羊,李湛对老爹没有多少感情。站在棺材前,李湛酝酿了半天感情,最后酝酿出一阵嬉笑声,吓得在场的大臣们都不会哭了。此后一个多月里,他把皇宫变成了欢乐谷,今天在中和殿踢足球,明天跑飞龙院开音乐会,有次怕老爹寂寞,还跑到棺材前敲锣打鼓。不知道的,还以为皇帝大人娶新娘子呢。

 大臣们以为李湛不过才十六岁,玩几天就没事了。没想到他越玩儿越过火,从前当学生的时候天天翘课,如今当了皇帝,天天翘班。当时还是数九寒冬,满朝文武们每天顶着寒风在早饭时间就跑到皇宫里上班,却总是到午饭时间才见到皇帝上朝。于是,大臣们空着肚子,以万分敬业的精神向皇帝说出千言万语,然后等着批示。哪知道李湛同学不学无术,根本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只会傻乎乎地应付两句,“准奏”、“依卿所议”。大臣们疯了,纷纷抗议,李湛也不答理,掉转屁股就奔后宫踢球去了。

  李湛同学其实只是贪玩,加上没啥文化,一直没搞清皇帝是干吗的。与此相对,他手下的大臣们个个满腹经纶,既有写“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大诗人李绅,又有学贯古今的大学问家韦处厚,肚里的墨水倒出来都可以当护城河。他们的说话方式也好,所写奏章也罢,都是李湛无法理解的。李湛本来就懒得动脑,做出敷衍的举动来也就在情理之中了。实际上,只要方法得当,入情入理,李湛还是很愿意接受的。譬如有一次,李湛突然想修一座新的宫殿,木材石料都准备好了。宰相李程站出来劝阻,他没有列举什么劳民伤财的大道理,只是说这些材料拿去给你老爹修坟不是更好。道理浅显,用词通俗,李湛痛痛快快地接受了。相反,如果说话引经据典,勤奋点儿的再叫上孔子、庄子一干古人出来助阵,李湛就会头疼。譬如李湛有天身上痒痒的,想去骊山泡温泉,谏官张权舆就出来劝阻。老张的话很啰嗦,一口气从古到今说了四位古人,包括周幽王、秦始皇、唐明皇和他爹李恒。说什么这些人都是因为去了趟骊山,搞得国家大乱、自个儿倒霉的,属于纯粹的利用封建迷信进行恐吓。李湛听完后不但没被吓住,反而来了精神,说啥也要去看看骊山是不是真有这么邪乎。结果骊山去了,温泉跑了,却没撞到鬼,李湛平平安安地回来了。事后,他大叫张权舆是个大骗子,但也仅此而已,不像某些暴君会来个秋后算账。

  就在李湛和一干朝臣们和泥的时候,假太监刘克明开始在他的后院放起火来。后宫里美女如云,刘克明泡在其中自然忍不住想要偷偷腥。开始他还只是偷偷摸摸地找宫女们快活,后来他发现李湛整天四处找乐子,根本不管宫里的大小事务,就放心大胆地公开淫乱。被他勾搭过的宫女也由一位数变成了两位数。渐渐地,他觉得玩宫女档次太低,就把手伸向了李湛的妻子董淑妃。董淑妃年轻漂亮,却被贪玩的李湛时常晾在后宫里,时间一长,寂寞总是难免的。刘克明的到来可谓久旱逢甘露,两人很快就合伙给李湛造了一顶绿帽子。

 李湛整天被人戴着绿帽子,还挺高兴,因为自从上次去骊山泡温泉,他发现了一个好玩的娱乐项目——打狐狸。骊山行宫是座老宅子,许多年没有住过人,反倒住了一群狐狸。狐狸们看到自己的窝被人占,晚上就出来捣乱,把李湛和一群妃子的好事给搅合了。李湛气得要命,就让身边的太监去杀狐狸。大概太监们头一次见狐狸,畏首畏尾都不敢动。李湛急了,亲自拿弓上阵,对着狐狸们就是一通乱射。他的箭法不错,不一会儿就消灭了十来只狐狸。射到后面,他都停不住手了,觉得打狐狸简直比踢球、摔跤还有趣。打这以后,李湛就被狐狸迷上了,一天不打个几只,浑身就不舒服。几个太监为了讨他欢心,就主动跑到长安周围的几座山上找狐狸窝。一到晚上,李湛就带着太监们组成的猎狐队,到侦察好的地点狩猎,每次都是满载而归。

  但是,猎狐对太监们来说却是个苦差事,白天要蹲点,晚上要带路,活得比狐狸还难受。李湛性格急躁,打猎失手或是收获不多的时候,就会发火,把气撒到太监们身上。轻的时候挨顿鞭子,重的时候就被抄家、关大狱。早在这之前,一些太监因为别的事就已经被李湛折腾得够呛了。太监们也是人,一辈子低三下四无非就为混口饭吃。如果这碗饭不好吃,他们又不能退货,唯一能做的就是造反。宪宗在的时候,王守澄等人就是因为吃不好饭而造反的。有了前面的榜样,他们自然就会原样复制一番。这种情绪经过长期的积累,在李湛的周围逐渐形成了一种共识,只是没有人敢于挑着个头。终于有一天,刘克明挑了。那是一个漆黑的夜晚,李湛又去山上打狐狸。黑暗中光线不好,李湛一箭走歪,射中了刘克明。李湛本是无心,刘克明却觉得自己和董淑妃的奸情败露,小皇帝这是故意放冷箭。他越想越害怕,越害怕就越想造反。他把自己的想法和身边的同事们一说,立即得到了一致支持。

  宝历二年(公元八二六年)十二月初八,李湛又叫上身边的一干人上山打狐狸。这天他发挥得特好,端了好几窝狐狸,心情特别地好。当夜在宫里大摆宴席,和刘克明、许文端、苏佐明等人举杯畅饮。李湛当晚喝了很多酒,醉醺醺地跑到更衣室里换衣服。刘克明和同伙儿趁机熄灭了大殿的灯火,在黑暗中把李湛杀死在更衣室里。大概到死李湛都不会想到,自己身边的一群绵羊原来都是伪装过的狼。

  刘克明毕竟是第一次作案,没啥经验,他们原本想拥立绛王李悟为帝。当年毒死唐宪宗的老太监王守澄哪容这些小兔崽子作威作福,很快就调集兵马杀入宫中,逼得刘克明投井而死。不久,江王李涵改名李昂,继位为帝,是为唐文宗。

给隋朝皇帝杨坚和杨广头上戴绿帽子的人是谁?

  隋朝历经2个皇帝,可是这两个皇帝的头上都有一顶硕大的绿帽子。那么,究竟是谁给杨坚和杨广的头上戴了绿帽子?两人是怎么被戴绿帽子的。

  隋文帝杨坚,一生颇有作为,也因为怕老婆只有一个独孤皇后。可是,当老婆独孤皇后死后,隋文帝杨坚便开始宠幸其了其他美女,最有名的就是宣华夫人了。当隋文帝病重时知道儿子杨广调戏自己最宠爱的老婆宣华夫人(陈后主之妹)被气的一命呜呼了,杨广登位后作的第一件事就是先让老子当了乌龟,随后又淫了另一位名义上的母后荣华夫人。

  隋炀帝杨广的老婆是萧皇后。隋文帝杨坚为了表彰隋炀帝杨广在平陈战争中显赫的功绩,就从天下名门世家中选出来的绝色女子,挑中了南朝梁明帝萧岿的女儿萧氏。隋朝灭亡以后,宇文化及看到萧皇后的天姿国色,为了隋炀帝的儿子杨浩,忍受着国破家亡的切肤之痛和对仇人的愤恨,委身于宇文化及。

  窦建德杀死了宇文化及之后,萧皇后想要自杀,可是窦建德严加看管,也甚是宠爱她。北方突厥来袭,萧皇后又被突厥人抢去,萧皇后成了突厥可汗的爱妃。唐太宗李世民又打败了突厥人,李世民见他徐娘半老,就有时新生荡漾,封她为自己的爱姬。

史上真实存在的10大酷刑:令人生不如死!

  第十名:绞刑。

  虽然绞刑至今在法国外籍军团仍被沿用,但是其实风靡一时的绞刑现在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不合法的。其实绞刑就是勒住脖子使人窒息而死。它也可以用来勒断人的脖子。绞刑曾经一度在西班牙被使用,直到年西班牙废除了死刑之后,绞刑在西班牙变得不合法了。

  绞刑通常是犯人被困在椅子上,然后执行者拿一根金属条绕在犯人脖子上,慢慢的勒紧直至犯人死亡。在一些地方的绞刑里,通常还会在金属条上装上一颗钉子,这样在勒住犯人脖子的时候那颗钉子就能插入犯人的脊柱。犯人在执行绞刑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极度的痛苦而抽搐,直至死去。所有绞刑中最极端的版本就是西班牙加泰罗尼亚人所使用的。绞刑的最后一次被使用是年得JoséLuisCerveto。安道尔是世界上最后一废除绞刑的国家,它在年正式废除绞刑。然而据印度作家同时也是法律专家的Parikh说其实绞刑在印度仍然非常普遍。

  世界各国均曾以绞刑处决犯人。多数情况下,受绞刑的都是平民百姓(贵族多用斩首),因此使用绞刑被当作是不荣耀的象征。至于参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犯很多都以绞刑处死,是由于他们罪大恶极,令人发指。

  在中国历史上,绞刑通常不是最低级的死刑。正相反的是,高官皇族为保留全尸,通常会要求自缢赐死或绞刑处死,而不是可能导致身首异处的斩首。现在多用枪决。英国曾以问吊作为其车裂刑的第一步,而犯人不会在此阶段中死去。

  历史上的绞刑有很多种:

  第一种是让犯人爬上椅、桌、火车、马或梯,在其脖子上套一根与直角形支架或树枝相连的绳子,然后抽掉支撑物使其悬空。这种方法最通俗,也是历史上广泛采用的,犯人死得缓慢,也很痛苦。

  第二种是将活套套住犯人,把绳子穿过滑轮或滑槽,然后使劲拉绳将犯人从地面吊起。犯人实际是被勒死的,美国的“三K党”处私刑时偏好这种方法;中东的伊斯兰国家的公开绞刑也是这般执行的。

  第三种是经英国人改进后被认为是比较人道的,但需要一些设施:一个固定在某高度的脚手架、一块可抽动的木板。执行时一抽板,犯人的身体便落下,一般说来他的颈椎就断裂了,结果导致窒息和脑部贫血,顶多几分钟犯人便呜呼哀哉。

  第九名:船刑。

  船刑是古代波斯的一种酷刑,它旨在把人慢慢折磨死。在船刑中犯人的背会和船绑在一起,双手和双脚还有头都会腾空。犯人会被要求喝下牛奶和蜂蜜,然后被送到痢疾的高发地区,接着犯人的身上也会被涂满蜂蜜和牛奶,这样就能够吸引昆虫爬到他身上来。接着犯人要在不流动的池塘里漂浮着,接受太阳的曝晒。

  此时毫无反抗能力的犯人只能任由自己的排泄物堆积在船里,这样越来越多会爬到他身上,这些昆虫会吃他的肉,吸他的血。每天犯人都会重新被喂食和涂抹蜂蜜换个牛奶,这样就可以保证犯人不是死于脱水和饥饿而是慢慢的被折磨死的。但是一般性的犯人大多数还是会死于饥饿,脱水和休克型败血症。一般在执行船刑几天后犯人就会精神错乱。船刑是非常痛苦,耻辱而又折磨人的。

  Plutarch(希腊历史家)写道,Mithridates在受此刑后的第17天才归天。美洲土著印第安人也用相似的死刑,他们把犯人绑在树上,在身上涂上污物,把他留给蚂蚁。因为犯人先前没有被强制喂食,通常会在几天后饿死。犯人要在不流动的池塘里漂浮着,接受太阳的曝晒

  第八名:剥皮。

  顾名思义,剥皮就是把人身上的皮肤剥下来。剥皮的过程就像是为了满足口福或者获取皮毛而剥动物的皮一样。剥皮常被用于拷问和惩罚犯人,通过犯人被剥了多少皮我们可以知道这个人是在被拷问还是被执行死刑。剥皮是古时的一种刑罚,亚述人和明朝人曾经使用过这种刑罚。

  剥皮,听到就叫人毛骨悚然,其残酷程度并不亚于凌迟。这种刑罚不在官方规定的死刑处死方式之列。但在历史上确实被多次使用过,并见诸史籍记载。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脂肪,不好分开。另外还有一种剥法,可信度未知。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头顶“光溜溜”地爬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明末清初时期,明朝叛贼张献忠将人剥皮的事例很多。他大概是因为亲眼看到了蓝玉被剥的人皮,所以他也对明朝的官员予以剥皮。他不仅使用了明朝皇帝曾经使用过的剥皮手段,而且还有不少独出心裁的花样。张献忠入蜀后动不动就拿人剥皮,而且大都是活剥。剥皮时,先从被剥者的后脖颈开刀,顺脊背往下到肛门割一道缝,然后把皮肤问两侧撕裂,背部和两臂之间撕离开肉的皮肤连在一起,左右张开,就像两只蝙蝠翅膀似的。这样被剥的人要等到一天多才能断气。如果被剥的人当场致命,行刑的人就要被处死。3当时成都府彭县有个叫龚完敬的,本是崇祯十年()进土,崇祯十六年()因死了父亲回原籍守孝,张献忠占领成都后他表示降顺,被授予官职,但他心里不愿背叛明朝。张献忠想杀他,把他的仆人抓来问龚完敬每天在家中干什么。其中一个叫龚应登的仆人说,完敬每天五更时起床焚香祷告,不知祷告些什么,每天退朝回来只是叹气,不说一句话,过节时给祖宗绕纸后,记帐单下只写乙酉字样,不书大顺年号,等等。张献忠听到“不书大顺年号”这一句,勃然大怒,喝令刀斧手把龚完敬拿下,推出朝门,活活剥皮,并把剥下的人皮揎上草,晓谕四方。龚完敬的弟弟龚完淳、龚完敬熙及家属婢仆共一百余人同日处死。

  张献忠的部下孙可望后来假降南明,被永历帝朱由榔封为秦王。他也是个惯剥皮的能手。永历六年(即顺治九年,),孙可望杀了陈邦传,并剥下他的皮传示各地。御史李如月向永历帝弹劾他“擅杀勋将,无人臣礼”,永历帝不敢得罪孙可望,就打了李如月四十大板。孙可望的亲信张应科知道了,就向孙可望报告,孙可望大怒,立即命令张应科把李如月抓来剥皮。张应科遵命逮捕李如月,绑在朝门外,又准备了一筐石灰,一捆稻草,放在他面前。李如月问这是干什么用的,一个人告诉他:“这是揎你的草。”李月如叱骂道:“瞎眼的奴才!这草颗颗都是文章,节节都里忠肠!”不一会,张应科站住右边角门台阶上,传达孙可望的旨意,喝令李如月跪下,李如月又骂道:“我是朝廷命官,岂能跪听反贼的命令?”于是步行到中门,向永历帝居住的南宫行跪拜礼。张应科命令把李如月扒掉衣服,按倒在地上,用刀割开脊背的皮肤,直到臀部,李如月大叫道:“死得快活,浑身清凉!”又呼喊着孙可望的名字痛骂。剥皮剥到四肢时,把他的手和脚都砍断,再把他翻过来剥前胸的皮,这时李如月只能发出细微的声音了,仍能听得出是在骂人,直到最后砍断脖子时,李如月才死去。张应科又指使从人把李如月的皮用石灰渍干,用线缝好,中间塞满草,送到北城门通衢上悬挂起来。后来孙可望出卖西南军情虚实,使李定国和西南抗清武装最后失利。后来清廷封他为义王,并被封为汉军正白旗。

满清统治者对汉人用酷刑

  满清统治时期对内酷刑之一,满清剥皮手段之多,僧格林沁围困连镇,太平军有被清军俘获的全被“剖视肠腹”。

  年1月17日,东西连镇太平军出营攻敌,清军俘获“活长毛老贼二名,俱系江西人”,凶残的僧格林沁下令将“二贼扒皮处死”。

  年1月30日,湘军知府吴坤修陷江西奉新县,“生擒老贼二百二十一名。每生擒一贼,辄剖肠,剥皮挂树,磔石,见者无不凛凛”。

  满清对酷刑应用可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此不失为满清十大酷刑。

  第七名:割肉。

  割肉也称凌迟。凌迟通常会对那些犯很严重罪的犯人使用例如:通敌叛国,谋杀双亲等。凌迟在不同地方有许多不同的叫法。凌迟其实是中国公元年开始使用的一种刑罚,直到年才被废除。通常犯人会被绑在公共场所的柱子上,然后犯人身上的肉会被一片片割下来,至于具体如何操作的在古代文献上没有记载因此凌迟在不同地方的具体实施过程都不一样。后来在实行凌迟的过程中会使用麻醉药,也许这是对犯人的仁慈或者只是为了不让犯人在凌迟过程中晕过去。凌迟主要在三个方面惩罚了犯人:首先是对犯人心理的羞辱因为需要被展示在公共场所,再来是对病人身体上的折磨,最后是对于病人死后的羞辱。在一些剥皮时,还会对犯人实施肢解,例如:切割,撕扯,拉扯,斩断以及其他一些分离犯人身体的方法。

  凌迟也称陵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凌迟刑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正式定为刑名是在辽,此后,金、元、明、清都规定为法定刑,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共需要用三万六千刀,并且要在最后一刀处死罪犯,方算行刑成功!

  元代法律规定的死刑有斩首而无绞刑,对那些恶逆大罪又规定可以凌迟处死。元代凌迟执行时的情形与宋代相似,如元杂剧《感天动地窦娥冤》中,窦娥的父亲窦天章复审冤案,宣判说:张驴儿“毒杀亲爷,奸占寡妇,合拟凌迟,押赴市曹中,钉上木驴,剐一百二十刀处死。”这和《水浒传》中王婆被凌迟的做法一样,都必须钉上木驴。这木驴大概是一个木架子,可以把犯人固定在上面,以便在零割的时候该犯人不能乱动,它和古代那种“勾结奸夫害本夫”的女犯受的“骑木驴”的刑罚不是一回事(参见本书《杂刑》)。杂剧《窦娥冤》比《水浒传》更明确地指出了应割的刀数。试想,把人割一百二十刀才致命,其残忍的程度不能不叫人不寒而栗。

  元代执行凌迟,把犯人零割一百二十刀,已是够骇人听闻的了,明代执行凌迟时零割的刀数更远远超过前代。明世有两次著名的凌迟处死案例,刀数有明确的记载,一是正德年间的宦官刘瑾,一是崇祯时进士郑鄤。邓之诚《骨董续记》卷二“寸磔”条云:“世俗言明代寸磔之刑,刘瑾四千二百刀,郑鄤三千六百刀。李慈铭日记亦言之。”这里记刘瑾被剐的刀数可能是误传,实际上刘瑾被剐三千三百五十七刀。这样大的数目,实在惊人。民间妇女骂人时常说“你这个挨千刀的”,看来古代凌迟时将人割千刀以上并非虚词。

  明代法律也明确规定凌迟为死刑之一。《大明律·刑律》载:“谋反大逆:凡谋反,谓谋危社稷;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凌迟之刑的设立,反映了封建专制政治的残酷,统治者为了镇压人民的反抗和各种犯上作乱的行为,不惜采用一切毒辣手段。

  先说刘瑾。正德五年(),刘瑾以谋反罪被判死刑,圣旨特批,将他“凌迟三日”,然后还要锉尸枭首。执行时的情景,当时参与监刑的张文麟有详细的记述:

  是日,予同年陕西司主事胡远该监斩,错愕,告于上述刘先生璟曰:“我如何当得?”刘回言:“我叫本科帮你。”予因应之。过官寓早饭,即呼本吏随该司掌印正郎至西角头,刘瑾已开刀矣。凌迟刀数,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头一日例该先剐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动刀,则有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矣。人言犯人受惊,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剐毕开膛,则血从此出,想应是矣。至晚,押瑾顺天府宛平县寄监,释缚,瑾尚食粥两碗。反贼乃如此。次日押至东角头。先日,瑾就刑,颇言内事,以麻核桃塞口,数十刀,气绝。时方日升,在彼与同监斩御史具本奏奉圣旨,刘瑾凌迟数足,锉尸,免枭首。受害之家,争取其肉以祭死者。锉尸,当胸一大斧,胸去数丈。逆贼之报亦惨矣。

  明代各朝中,凡是捕获农民起义的首领及其他叛逆者,都用凌迟之刑将他们处死。如万历三十四年(),刘天叙等谋反,兵败被擒,为首的七人被磔死。这里的“磔”即是凌迟。嘉靖二十一年(),宫婢杨金英等人谋害明世宗未遂,事发被捕,杨金英、杨莲香等十六名宫女不分首谋和协从,一律凌迟处死,并且锉尸枭首。万历七年()五月,礼部侍郎董传策被府中的奴仆杀死,有司将凶手捕获,下狱审理,第二年把他们全都“剐于市”。

  戊戌变法后,清廷受内外各种矛盾的冲击,不得不顺应潮流对传统的弊政作些改革。光绪三十一年()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请删除凌迟等重刑,清廷准奏,下令将凌迟和枭首、戮尸等法“永远删除,俱改斩决”。从此,凌迟非人的酷刑才从法典中消失,被斩首代替。

  第六名:轮刑。

  轮刑也称凯瑟琳轮,在中世纪和早期现代社会轮刑被用来处置那些极其恶劣的罪犯。轮刑一直被使用到18世纪。在当时的法国,德国,丹麦,瑞士,罗马利亚,俄罗斯,美国以及其他一些国家,轮刑一直被当做一种严酷的刑法被使用。轮刑所使用的轮子就是普通的马车上的轮子,轮子里有发射型的结构,但是有时在轮刑中不一定非要用上轮子。有时犯人躺在轮子上被铁棍打,这样子就能使犯人被钉在轮子上。或者,犯人会被要求全身张开的躺在两个由x形摆放的两根木梁组成的圣安德烈十字架上。,然后犯人已经被辗坏的身体会被放在轮子上公示。

  轮刑仅次于吊笼,在中世纪时期的德国是最常见刑罚形式。在涉及对死刑囚犯进行惩罚的问题上,很少有哪种酷刑如轮刑一般盛行。

  首先,受刑者(通常是赤裸的),他的四肢分开绑在地上。不过,木制辐条分别对应各主要关节,如手腕,脚踝,膝盖,臀部和肩膀。

  行刑者用沉重的包铁的轮子打断四肢和关节。但是,这仅仅是恶梦的开始。等四肢的骨骼分别打碎,和血、肉混成绵软状态后,四肢被编到轮子的辐条上,然后正面朝外悬挂展示。痛苦的受刑者将继续保持该状态数日,他们一边遭受别人的辱骂、羞辱,一边奄奄一息慢慢死去。他或她死后会变成乌鸦和昆虫的大餐。

受刑者(通常是赤裸的),他的四肢分开绑在地上

  第五名:铜牛。

  铜牛亦称西西里牛,是一种发明于古希腊的刑罚手段。

  雅典一个名叫Perillos的黄铜发明者想西西里的阿拉克加斯的帝王许诺说他发明了一项新的刑罚手段。他首先完全使用黄铜铸造了一头牛的模型,牛的身体里的中空的,牛身上还开了一扇小门。犯人被关在牛的身体里,然后在牛身体下面烧火,火逐渐把黄铜制成的牛烧的通红,把犯人活活煮熟。由于铜牛结构特殊,因此烟会像香薰一样的冒出来。

  牛的头部里装有由管子和塞子组成的结构,这个结构可以使得犯人在牛身体里面大叫的声音听起来就像是一头愤怒的牛发出的声音。甚至有传言说当牛身上的门打开,犯人的遗体被取出来时会有部分没有烧掉的骨头,这些骨头看起来像珠宝,然后这些骨头会被用来做手铐。

铜牛亦称西西里牛,是一种发明于古希腊的刑罚手段

  第四名:剖腹。

  剖腹或者取肝指的是从腹部里把重要的器官的一部分或者全部都取出来。作为死刑的一种,这种刑罚必然是毁灭性的。在历史上剖腹是一种非常残酷的死刑。一般来说,最后一个掏出来的器官都是心脏或者肾。在日本,剖腹一度被作为死刑的手法以及自杀仪式中的一部分。

  剖腹。剖腹自杀,约始于12世纪平安时代,源平战争(--)之后,开始流行于武士中间。到17世纪江户时代,则形成了一整套剖腹仪式和方法,并成了上层武士死刑的固定形式。完整的剖腹方法,是用短剑先刺入左腹,横向右腹切成“一”字形,再从胸口刺入下腹,成“十”字形,最后拔出剑刺入喉部。主要是为了刨开自己的肚子让主人看自己的红心。

  剖腹这种世界上少见的自杀方法是很痛苦的,且不容易致死。武士们之所以选择身体这个部位进行自杀,是因为要以此方式,对主子剖开红心见忠诚。新渡户稻造在他的《武士道》一书中这样写道:“打开灵魂之窗请君看,是红还是黑,请君自公断。”剖腹自杀,曾经是武士们挽回名誉和解决各种复杂问题的必要手段,除了在战败时,为了免遭被俘的耻辱而剖腹自杀外,还有“追腹”(主子死了,殉死尽忠而剖腹)和“诘腹”(受到舆论的谴责而剖腹)。武士们不但用它来表示对主子的忠诚,还用它来表示自己对某项重大错误、不当行为的负责精神。忠、智、仁、勇是武士的精神支柱,忠勇的具体表现就是复仇。年7月,赤穗藩47浪士(失去主人的武士)为旧主复仇后全部被幕府判处剖腹之刑,浪士们感到不胜荣幸。

  作为刑法的剖腹,实为斩首刑,之所以称剖腹,是武士重名誉的一种表现。行刑一般在傍晚到夜间这段时间进行。受刑者着一身浅黄无纹章标志的武士素礼服,当他跪坐在台上时,一官吏上前,把用上等白纸裹着的7.5寸长的木制短剑放在一个方形小桌案上,摆在受刑人面前:副辅刑人帮助受刑者整装。受刑人脱去肩衣,当他向方案伸手取剑的刹那间,正辅刑人即挥剑斩其首。这种“剖腹刑”一直延续到明治初期。年6月颁布的《改定律例》才废除了这种刑法。然而剖腹这种自古沿袭的自杀方法,却一直保存了下来。

  永祚元年(西元年),大盗藤原义在被捕前,将腹部一字割开,然后用刀尖挑出内脏扔向官军--据说这是剖腹的最早来源。

  剖腹的开始盛行,是在镰仓幕府以后,因丢失阵地而引咎剖腹,或耻于被擒而阵前剖腹,占了绝大多数,一直持续到战国时代。江户开幕以后,社会统治相对平稳,因殉死而剖腹,和作为刑罚的"诘腹",逐渐占了主流。虽然幕府严令禁止殉死,但是根本无法阻止这一历史性的趋势。

  第三名:烹煮。

  受烹煮的人会被放在一个很大的缸里。在三千年钱的俄罗斯和欧洲地区,烹煮首次被使用。在那些地方的烹煮刑罚中,他们会使用油,酸性物质,水。这种过程是非常缓慢而又痛苦的。通常烹煮中使用的大缸里会放满水,油,焦油,油脂,甚至是溶铅。有时犯人会被浸入这些液体中,然后液体被慢慢加热,有时犯人会被直接放进已经煮开的水中,通常会先把犯人的头放进去。接着那些执行者会用钩子把犯人浸的更深一点,这样就可以加速他们的死亡。或者可以使用装满油,树脂的更浅一点的容器加速犯人的死亡。犯人会逐渐的全部浸在水中,慢慢的被煮死。

  根据历史记载,周的始祖西伯被囚禁于羑里的时候,西伯的儿子伯邑考在殷都作人质,为纣王当车夫。纣王把伯邑考放在大锅里“烹为羹”,赐给西伯。西伯不知是人肉羹,就把它吃了。纣王得意地对别人说:“谁说西伯是圣人?他吃了自己儿子的肉羹还不知道呢!”这是古代烹人的最早的事例。

  春秋时,周室衰微,诸侯混战,法制没有规定,那时的国君将人处死,常采用烹的方法。周夷王在位时,齐哀公因纪侯在周室进谗言,而被周夷王用大鼎烹死。公元前五四七年,宋国太子痤被成公囚禁,自缢而死,后来成公知道太子是无罪的,非常懊悔,就烹杀拨弄是非的寺人伊戾。周敬王四十一年(公元前年),楚国的白公逃到山中自缢而死,白公的学生微子抓住了石乞,问他白公死的地方,石乞无论如何也不肯说,微子就把石乞烹死。

  齐泯王的祖父齐威王也曾施用过烹人之刑。当时阿大夫荒于政事,治下境内百姓贫苦,阿大夫却贿赂齐威王左右的人为他说好话。威王查明实情,将阿大夫和左右为他说好话的人一同烹死。

  战国时,烹人的事例也不少。其中人们比较熟悉的是乐羊怒啜中山羹的故事。乐羊在魏国做将军,率兵攻打中山国,乐羊的儿子当时正在中山国,中山的国君就烹死乐羊之子,制成肉羹派人送给乐羊,并且明确告诉他这是他儿子的肉。乐羊坐在军帐中,接过肉羹喝光了一大杯,表示攻打中山的决心毫不动摇,结果很快灭掉了中山国。魏文侯听到这些情况,对身边的一位大臣堵师赞说:“乐羊吃了自己儿子的肉,这都是为了我啊!”堵师赞回答说:“乐羊连儿子的肉都敢吃,还有谁的肉他不敢吃呢?”魏文侯理解了堵师赞话中的意思,虽然对乐羊的功劳给予了奖赏,但却从此时乐羊起了疑心。

  秦汉之际,烹刑常用。商鞅变法时增加肉刑,把镬烹规定为死刑的处死方式之一。秦末楚汉战争期间,刘、项双方都爱用烹刑。

  东汉末年,董卓作乱,他俘获颍川太守李旻及其好友张安,要把他们活活烹杀。李、张二人临入鼎时说:“不同日生,乃同日烹。”他们在临死之前还有心说出这样的诙谐之言,态度虽然从容不迫,但却含有深沉的凄惨。

  汉代以后,烹人的酷刑并未绝迹。十六国时,后赵石勒擒获刘寅,当即将他置于镬汤中煮死。南燕主慕容超曾下诏提议恢复秦时的车裂、镬烹等酷刑,群臣议论时意见不统一,结果没有正式实行。东魏孝静皇帝武定八年(),常侍侍讲荀济与华山王大器、元瑾等密谋除掉高欢,高欢觉察,将孝静帝幽禁于含章堂,将大器和元瑾等烹杀于市。北齐后主高纬武平六年(),三月三日,在都市烹杀妖贼郑子饶。这些,都见于正史记载。

  隋代以后,朝廷颁布的刑法正式规定的死刑只有绞、斩、凌迟等,但烹作为一种非正式的刑罚一直有人使用。五代时,后唐明宗长兴年间,姚洪奉朝命率数千人戍守阆州,被叛将董彰拘禁,不肯屈服。董彰叫人架起大镬,添满水烧得滚沸,让十名壮士割姚洪的肉放在锅里煮而食之。姚洪至死大骂不绝。这是将人一边凌迟一边烹,比烹煮整个活人更惨毒。

  南宋初,秦桧专政,残害忠良,他也用过烹人的刑罚。直到清末,杭州古代藩属旧址东侧射堂庭院中,还保存着一只大铁镬,上宽下窄,直径四尺,深二尺多,原有铁盖,后失落。据传说,这只镬就是当年秦桧烹人用的。但秦桧当时曾经烹过何人,史书未见记载。

  第二名:刺刑。

  相对于上面的方法来说,接下来的这个方法可谓是最痛苦但却也是最有趣的一种。刺刑指的是一个人被刺穿在一根桩子上。可以从身体的侧面,直肠,阴道,或者是嘴巴里穿过。这种死法确实是十分痛苦的,因为它会持续数日。通常桩子会被竖在地上,然后被穿在柱子上的人就这样一直悬空着直至死去。有些时候把桩子插在地上是为了不让犯人立即死去,同时桩子又可以堵住病人的伤口防止血流出来。在示众之后犯人会被钝器从会阴和直肠穿入。钝器会把犯人的器官挤到一边,这样能够防止他立即就死。然后钝器会从胸腔穿出,然后穿入身体的顶部,这样就能防止犯人从柱子上掉下来了。犯人通常就会这样一直被穿在柱子上,直到由于重力和自身的针扎而慢慢落到地上。曾经使用过这种方法的帝国有亚述帝国,希腊帝国和罗马帝国。

  用一根削尖的木桩立于土中,受刑者坐在尖端上面,让这根长棒从受刑者的肛门插入,从嘴或胸部穿出。

  传说是德拉库拉(吸血鬼)特殊嗜好而惯用的刑罚。

  15世纪罗马尼亚的德库拉伯爵性格异常残暴,每每抓获俘虏都要施以刺刑,因此得到了“穿刺王伏勒德”(VladtheImpaler)的恶名。此极刑就是用一根削尖的木桩立于土中,将受害者坐在尖端上面,让这根长棒从受刑者的肛门插入,再从他的嘴里穿出。通常这根木棒会从受刑者的胸部穿出,因此其尖端就会处于下巴下面,从而避免受刑者继续下滑。幸运的话,受刑者会在受刑中途因为血管破裂或休克而死,但不幸的话,受刑者就会及其痛苦地被木棒刺穿,并且在这个状态下可以活上三天。他们在烂泥中爬行,供德库拉伯爵边吃饭边观赏。据悉,德库拉伯爵施行了2万~30万次刺刑。

  第一名:五马分尸。

  在中世纪的英国,会被五马分尸的人通常是那些叛变者。在年英国废除叛国罪之前,五马分尸这个刑罚还一直是合法的。这是一种十分耻辱而可怕的死法,通常只有犯下叛变这样的最高罪行才会被使用这样的死法。五马分尸只会对男性使用。女性要是犯下叛国罪会被绑在柱子上烧死。知道年才改为绞刑。凡人首先会被捆扎公共场合,接着会被吊起来然后被割去生殖器,最后身体被分成四块,在一些著名的示众分尸中,如果有人不去看的话就会被怀疑是潜在的叛国者。

  五马分尸,也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酷刑,用五匹马或牛拉扯裂人的头和四肢,拉扯的是活人。又称“五车裂”。后比喻硬把完整的东西分割得非常零碎。

  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

  春秋战国期间,车裂之刑使用得相当普遍,有些仁智之士已经认识到这种刑罚过于残酷,主张废除车裂。周赧王时,齐王决定在本国实行车裂之刑,群臣纷纷进谏劝阻,齐王都不肯听从。子高(孔子的后人,名孔穿)来见齐王说:“车裂是无道之君的刑罚,而您却欲实行它,这都是您下属臣僚的过错啊!”齐王问为什么,子高说:“如今天下纷争,英雄豪杰都想选择一个有德的君主前去投靠他,打算干一番大事业。您如果滥用酷刑,就会失去声望,英雄豪杰们就不敢来了。本国的人民也将要背叛您了,这样下去,国家肯定会灭亡的。您的臣僚们面对这种关系国家前途的大事,不敢坚持正确的意见,怕违背了您的意旨,招来龙逢被断首、比干被剖心那样的惨祸,这只是为了保全自身而不惜使主上成为桀纣那样的昏暴之君。所以我说他们的过错太大了。”齐王听取了子高的意见,取消了使用车裂之刑的决定。

  遗憾的是,孔穿的正确主张和齐王的从善如流并没有使车裂之刑彻底终止,秦以后各代,车裂的做法仍然存在。

  商鞅相秦期间,商鞅因执法较严引起秦贵族的怨恨。孝公卒后,太子惠王立。公子虔之徒为报夙怨,告商鞅有谋反企图,派官吏逮捕他。商鞅打算逃入魏国,魏人因公子昂曾中其计而丧师,故拒不接纳。商鞅不得已而归秦,乃与其徒属发邑兵攻郑(今陕西华县),兵败被俘。惠王车裂商鞅,并灭其族。这是最出名的历史人物绚丽之死,为新贵族利益献身。

  三国时吴国末年,孙皓也使用过车裂之刑,当时民间传言,孙皓死后,齐王孙备和上虞候孙奉两人中当有一人继承帝位。孙备母亲的坟墓在豫章(今江西南昌),豫章太守张俊怀疑这样的传言事出有因,就主动给孙备的母亲扫墓,为自己预作打算。孙皓听了这件事,就命令逮捕张俊,将他车裂处死,并灭其三族。孙皓残暴,惯用酷刑,这只是其中的一例。

  明清小说写到某人惨死时,爱用这样的一句套语:管教他“死得不如《五代史》李存孝,《汉书》中彭越。”李存孝是唐末晋王李克用的义子,原名安敬思,因受李存信谗害被迫反叛,李克用把他擒获,带到太原,“车裂于市”。彭越是汉初开国功臣,刘邦采纳吕后意见,以谋反罪把他车裂处死,并灭其宗族。一提及车裂之刑,令人谈虎色变,足见这是古代的一种极其残酷的刑罚。

三国史上你所不知最奇特的十大酷刑

  自古以来,国人似乎对用刑之法一直颇有讲究。掌权者们,或为了报复政敌,或为了惩戒刁民,总会想方设法炮制一些前卫的反人体学意识形态的折磨人的手段,于是就有了凌迟、炮烙、虿盆、烹煮、车裂等酷刑,直让人不寒而栗。当然,如若我们把目光锁定三国时代,大抵也能整理出十大酷刑,只是,比起诸如五马分尸等不忍直视的传统酷刑,它们大多似乎要“调皮”一些。

  酷刑一:和董卓作对

  常年浸淫在羌胡文化圈里的董卓,绝对可以堪称一部真人版的酷刑百科全书。关于董卓在人体解剖学上的造诣,恐怕三国仅有,自古少有。譬如,此君曾把诱降俘虏的几百名北方反叛者,集体押解至城市广场中央,大庭广众之下上演人体肢解直播:令士兵剪掉舌头,然后斩断手脚、挖掉眼睛,最后生生活埋。又如,董卓曾把俘虏来的数百名起义士兵,用布条缠绑全身,头朝下倒立,然后浇上油膏,点火活活烧死,其施刑手法,可谓残忍至极。如此想来,当年袁绍胆敢在朝殿之上,同董卓举刀相向,还能毫发无损地全身而退,可是幸运至极。

  酷刑二:看曹操睡觉

  如果说,和董卓做对手不是一件好主意的话。那么,同曹操套近乎也绝非一件好差事,特别是对于照顾曹操起居的低级侍从而言,值夜班在精神上绝对是种煎熬。原来,曹操这人有个坏习惯,就是梦游。单纯梦游也就算了,还好梦中杀人。因此,但逢曹操寝于帐中,下人们一般能做的,就是偷偷地在远处观望,务必不可近身,倘若遇见领导睡熟转身打翻马桶或者踢掉被子,也不可急于拍马屁上前套近乎,曾有一近侍,就因太过敬业,见领导没有睡好,竟良心不安,欲上前收拾,却被梦中曹操跃剑拔杀。

  酷刑三:请刘备吃饭

  中国人讲究吃,请客吃饭自然本是愉悦的事情。可吃饭吃出了命案,这就不太好玩。遗憾的是,猎户刘安的妻子,就无端摊上了这件烂事。原来,刘备某日迷失深山,慌不择路,借住刘安处一宿。刘安听闻刘备皇叔身份,心里自想巴结,可无奈家中余粮无几,于是和掌勺的老婆起了争执。请客怎能失了面子,刘安一时兴起,索性举起大棒,往其后脑就是一个闷棍,眼瞧发妻应声倒下,尚有呼吸,刘安却是不动声色,拿起菜刀,摆出屠杀动物的姿态,将其大卸八块,放入油锅。于是,一顿颇具“汉尼拔式”的人肉盛宴就此铺开。

  酷刑四:陪孙权喝酒

  中国人食桌上的文化,除却了吃,恐怕就是喝了。有这样一句场面话,叫做“感情深、一口闷”。可俗话也说,小酒怡情,大酒伤身,常年奋战在酒场的朋友应该都深有体会,毫无节度的喝酒,对身心绝对是种折磨。可是,东吴的领导人孙权,恰恰就是一位信奉“一口闷”的主,其酒场信条就是:“喝吐不要紧,吐了继续喝”。因此,陪孙权喝酒,绝对是件苦差事,如果不喝到胃出血,都不好意思下酒桌的,譬如有个叫虞翻的哥们,因酒量不济,寻个借口溜下桌,却被孙权认定为不给面子,差点给推上了断头台。

  酷刑五:被关羽索命

  关羽此人,在不同的朝代,评价似乎大不相同,有的时候,他可以是一个圣人,有的时候,他还可以是个财神,可有的时候,他却被贬成一介武夫(譬如在当今这个意识流亢奋的年代)。可是,在他的身上,确实又笼罩着太多的神奇色彩。譬如,参与谋害关羽的直接策划人吕蒙,不日竟患上了精神分裂症,惶恐终日癫狂暴毙,至于北面的曹操,更相传得了关羽首级之后,一个打量,却见盒中头颅怒目圆睁,竟吓得头风病患,终日只觉天崩地裂,随后卧床不到一年,就拖着形如毁木的躯骸到天府报道。

  酷刑六:遇张飞酒疯

  和浑身散发着传奇色彩的二哥关羽相比,老三张飞绝对是个粗人。粗人爱喝酒,这本是天经地义,可喝酒后发酒疯的,张飞却是入了“门道”。因此,作为张飞的部下,但凡遇见领导喝酒,估计都得绕道行走,若恰巧行了背运,装上了枪口,被五花大绑地钉在木架之上,一顿猛抽毒打自然是逃不了的。只是,干多了坏事,迟早是要还的,后来军中的“剪刀手”范疆、赵达半夜犯险行刺,也正是不堪忍受此厮折腾。

  酷刑七:逼孔明放火

  诸葛亮是个文化人,可在三国乱世,如若仅仅懂得讲文明懂礼貌,那么你就输了。因此,诸葛亮也有自己的法宝,就是放火。自博望坡出道第一把火开始,再到火烧赤壁,及至云南爆烤兀突骨藤甲兵,诸葛亮用火的道法可谓犀利残忍。可是,人受困火海却无处逃生,痛楚、窒息、绝望、癫狂、幻乱、撕心,身受的诸多折磨恐怕无法言表。也正是为此,晚年诸葛亮每每回想往事,总夙夜忧叹,直呼生平“作孽”太多,必折阳寿。

  酷刑八:和香香同床

  萝莉配大叔,在物欲横流的今日,似乎成了主流配置。当然,此番配置有个前提,即大叔必须是事业有成的钻石男。可遗憾的是,当时刘备还只是一名领了暂住证,租于孙权名下房产(借荆州)的老房奴。由于地位的不对等,两人的婚姻生活绝非演义里描述的那般美好,强势的女汉子香香每次行房,总会要求随行百余女婢执刀侍立,但凡刘备入内,内心必是忐忑不安,生怕床上一时疏忽,惹了夫人没了兴致,遭来无端横祸。后来诸葛亮以旁观者姿态每每回忆了此事,描述得更是不留情面:“近则惧孙夫人生变于肘腋之下,当斯之时,进退狼跋”。房事竟堪比受刑,看来,刘备这男人当着也够窝囊。

  酷刑九:同周瑜演戏

  若要三国评选最佳男演员,周瑜至少是个候选。譬如“群英会蒋干中计”这出,周瑜就凭借着娴熟的演技,以及基情四射地同床共枕,把远道而来的老朋友骗得团团转。当然,要和周瑜演对手戏,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譬如东吴老将黄盖,为了配合周瑜的“戏瘾”,不得不在迟暮之年,脱下衣裳,爬上刑架,任由都督鞭挞。当然,对于周瑜这样敬业的演技派,为求演出效果逼真,自然要鞭鞭见血,只打得老黄盖皮开肉绽、肛门发炎。

  酷刑十:替孙皓打杂

  历史总是充满了巧合。三国时代的开篇,和杀人狂董卓是脱不了干系的,那么,三国时代行将结束之时,似乎也有必要请个杀人狂收尾了。于是,孙皓应景地出现了。作为孙家王朝的第四人领导者,孙皓杀人恐怕纯粹是为了“学术研究”。为了向偶像董卓同志致敬,此君悉数研究前辈的各宗杀人手法,譬如剥人皮、锯人腿、挖人眼、烤人肉,并有效地做好各项笔记。当然,为了检验自己在杀人界的学术水平,孙皓还会时不时拿自己的手下做活体实验,并将各项指标记录在案,通过孜孜不倦地摸索探究,其专业技能终于直逼董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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