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南昌民间的年味也越来越浓。平时在外地工作的人们陆陆续续往家赶,家家户户开始忙着囤起了年货,除夕当天的年夜饭准备也进入了倒计时……实际上,除了这些现在人们耳熟能详的过年习俗之外,过去的南昌还曾经流传着许多较为奇特的年俗,虽然这些年俗或已慢慢演变,或已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失,但其承载的浓浓年味,始终铭记在“老南昌”的记忆中。
晚归之人要“偷年”
按照南昌老一辈人的说法:“过了二十四,天天都是年。”据说这一说法是源于当年秦始皇征集民夫修建万里长城时,南昌籍的民夫在腊月二十四后才可陆续返乡,因为到家的时间有先有后、有早有晚,各家便以亲人抵家团圆的时间为“过年”。
不管怎样,总有极少数人因为各种事务耽搁,导致除夕夜很晚才到家。据江西省民俗与文化遗产学会会长余悦介绍,由此催生了南昌一种极为古老的习俗——“偷年”(也称“摸年”),这是专门为除夕夜晚归的人定制的习俗。
“偷年”,就是偷偷过年的意思。有的人除夕夜很晚回到家时,年夜饭已经吃完了。晚归的人如果想要补吃年夜饭,家人就会为其把家中的灯火熄灭,并加三道菜,让其在黑夜中把年夜饭吃完。余悦介绍说:“在过去的人们看来,这样既不会惊动旁人,更不会惊动鬼神,令其怪罪。”
如今,因为有事不能及时回家吃年夜饭的人们,已然不会像以前那样摸黑吃饭了,这一年俗现在已经不复存在了。
去野外过“叫花子年”
与大多数人除夕夜赶回家吃上一顿热热闹闹的团圆饭不同,在南昌新建区的一些村落,曾经存在着到野外过年的奇俗。
当地一些人家在即将过年时,不仅不会守家团圆,反而举家躲到荒郊野外风餐露宿,只为逃避“阎王债”。甚至有的村庄在除夕之夜,全村男女,尤其是老人,携带着食物到野外吃年夜饭。这种习俗被称为过“叫花子年”。
关于这种习俗的来源,现在已是说法不一,且多带有迷信色彩。有的说是源于过去人们认为新年就是一年的开始,人也因此大了一岁,人们迷信阎王爷会到各家各户带走一些“阳寿已尽”的人,所以躲到野外过年,让阎王爷在家中找不到,便可多活一年。
但在江西民俗专家黎传绪看来,另一种说法更解释得通:老百姓口口相传的“索命的阎王”,应该是指到了年关便要上门的债主。在过去,穷苦人家为了过个安生年,不得已只能躲到野外去,等到过完年进入正月,讨债的人一般就不会再上门了。久而久之,便形成了过“叫花子年”的风俗。
如今,这一习俗在南昌民间基本已难觅踪迹了。
压岁钱不能流通
黎传绪告诉记者,南昌有句俗语称:“大人望官饷,细伢子望过年。”其中的“细伢子”在南昌方言中是指小孩,小孩之所以盼过年,在过去物质匮乏的年代,是因为只有过年期间大人才会为其添置新衣、准备零食,更重要的是,家中长辈还会给其发红包,即压岁钱。
但实际上,在民国时期,南昌的小孩得到的压岁钱并不是真的钱。“以前的压岁钱又叫压胜钱,与今天的压岁钱最大的不同在于不能流通,不是真的货币。”南昌民俗博物馆馆长梅联华介绍说。
据介绍,“压胜”亦称“厌胜”,意为用诅咒制服人物鬼怪。因为古时南昌人认为,凡是钱都有“厌胜”功能,能辟邪趋吉、保健康平安,所以那时候的压胜钱是为专门为民间祈福避邪而铸造的古钱,虽然具有钱币的形态,但不作流通使用,是钱币中的“非正用品”。
“直到民国时期,在南昌很多家庭,压岁钱仍然保持着不流通的传统,上面多有一些吉利的词,蕴含了长辈对晚辈的祝福。如有的写着‘状元及第’,希望孩子有一个美好的未来。”梅联华告诉记者。
从一毛二到一百二
发展到后来,压岁钱从不能流通的专门货币演变成了小孩都十分期盼的现金。每到除夕夜,长辈就会将压岁钱用红纸包好,放在小孩的枕头下,以“压邪守岁”。
在过去的南昌,压岁钱的数额也是有讲究的,带有浓郁的地方特色。据黎传绪介绍,南昌人给压岁钱一般都是双数,如二为好事成双,四为四季发财,六为六六大顺,十为十全十美等,都有着美好的寓意。
但与别处不同的是,南昌人对于“12”这个数字尤为看重和喜欢,从过去长辈给晚辈的压岁钱数额便可以看出:建国初期一般给一毛二分,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一般给一元二角,改革开放后一般给12元,再后来一般都给元……随着物质生活条件的不断提高,南昌人给压岁钱的数额也越来越大,不过,喜欢“十二”这个传统依然延续了下来。
梅联华称,南昌人之所以如此喜爱“十二”,原因在于过去人们希望把祝福覆盖到一整年的十二个月,所以,“十二”便成了送祝福时不可或缺的因素。
大年初四拜财神“炒鱿鱼”
过完除夕进入新年,南昌还有一个与其他地方较为迥异的习俗,那就是南昌人把“春节正月的头几天”称作“新年正(zàng)头”,这种叫法是老南昌春节民俗的一大特色。
究其原因,与南昌的方言有关。农历一月被称为“正月”,这里的“正”字在南昌方言中不念“zhēng”,而念“zàng”,据说这样发音是为了避讳秦始皇的名字“赢政”。后来,全国其他地方的这种避讳渐渐消失了,而在南昌方言中一直保留了下来。
“新年正头”是过去南昌人一年中最看重的日子,人们把这几天看作是一年的“兆头”,如若在这几天中求财,会被认为一年都会财源滚滚。
在江西的传统习俗中,农历正月初四是祭财神的日子,但对于那些为老板干活的雇员们来说,这一天也许并不是什么好日子。因为过去在南昌等地,老板如果想将哪名雇员“炒鱿鱼”,那么这一天就不会请他来拜神,委婉地向雇员表达“今年发财就不带上你了”。渐渐地,这也成了一种惯例,被“炒”的人心知肚明,便会主动走人。
现如今,随着劳动关系合同化,这一习俗已基本消失了。